首页 > 项目中心 >张家窝镇望湖路配套供热工程项目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小甸子村望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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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供热站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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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核实中
- 开竣工时间:核实中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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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张家窝镇望湖路配套供热工程项目天津市瑞成热力有限公司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小甸子村望湖路天津市瑞成热力有限公司拟投资2421.10万元实施张家窝镇望湖路配套供热工程。本项目为望湖路配套供热工程,管线由3#主干线与枫雅道支线组成,3#主干线供热管线覆盖区域主要为两部分:一是望湖路以东,主干路六以西,博华道以南的供热区域,此部均为新增供热区域,本项目实施前无供热管线。二是望湖路以东,博华道以北的供热区域,此部分区域均为现状供热区域,在本工程实施前均由1#线进行供热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工地扬尘和机械废气。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津环保管[2013]167号)、“美丽天津?一号工程”行动方案中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采用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工地周界外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2)水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清洗车辆及地面的废水和管道试压、清洗废水。管道试压、清洗废水经相应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及场地冲洗,施工期间废水产生量较小,循环使用,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水环境质量以及当地排水系统产生不利影响。(3)声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白天约100m,夜间约560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采取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此外,本工程施工期较短,噪声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的弃土(渣),共1696m3,根据《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将随工程的实施及时清运,不在施工现场堆放或晾晒。本项目施工过程通过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生态影响主要是取弃土对生态及植被的影响以及穿越河道架空敷设时对丰产河的生态影响,本项目取、弃土方案可行,在按照设计对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保证弃土去向合理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管道穿越河道时,施工对护堤、护坡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采取加固堤防,绿化等措施后对河流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经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建设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结束。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由于管线严格密闭,而且在正常运输条件下,管道不排放任何污染物,因此不对营运期进行分析。四.结论与建议1.结论综上所述,张家窝镇望湖路配套供热工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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