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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安市渭北工业组团秦王一路与阎南路交界处西南侧,渭水三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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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渭北新农村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安渭北城镇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你单位《西安渭北新农村邻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市评估函[2017] 211号),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西安市渭北工业组团秦王一路与阎南路交界处西南侧,渭水三路以南。项目占地面积28229.61m2(合42.34亩),总建筑面积99528.2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20F综合办公楼与4F商业裙楼,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其中,综合办公楼1-4F为商业,5-11F为精品酒店(建筑面积7460.32m2,设客房190间),12-20F为办公区。项目总投资4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二、经审查,该项目在采取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三、项目建设与投入使用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有关要求,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噪声防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扰民施工。(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雨污分流,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预留市政中水管网接口。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应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餐饮含油废水应经隔油设施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渭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三)严格落实大气染防治措施。商业及酒店餐饮部分应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其中,商业区拟引进餐饮部分应预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否则不得引入餐饮经营项目。项目地下车库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活动场所。备用发电机运行废气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口高度和位置应不影响周围人群。(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备用发电机房、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用房及噪声源位置,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避免设备噪声、振动对项目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五)按照固废管理要求,餐饮部分隔油设施收集的废油脂应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位置,做到日产日清。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五、你单位应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取得该项目排污权。六、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引入的娱乐、餐饮等产生污染的项目,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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