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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天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天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开发区赛达二大道21号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天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天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搬迁扩建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5 m2,搬迁新址原有的厂房(工场一期)建筑面积7862.55 m2;扩建厂房(工场二期)建筑面积7700 m2,搬迁后新建厂房,位于原有建筑东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汽车空调冷凝器及散热器59万台,产品类型较搬迁前不发生变化,产量较搬迁前增加9万台。建设期:项目计划2017年3月开始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建成投产。工程投资和环保投资: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25.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33%。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等。(1)施工扬尘施工期为了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每个环节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津政发[2013]3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89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将施工期的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本项目选址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施工不会对周围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2)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包括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较少,而且一般是为瞬时排放,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水泥养护和路面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就近现有污水管网,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合理处理,严格控制其排放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3)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期制定合理具体的施工规划,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将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经距离衰减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将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且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中产生的弃土首先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综上,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且施工期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是暂时的,它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项目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施工期间上述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下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基本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施工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4、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1)废气①NB焊炉废气项目钎焊炉以电力为能源,采用钎剂热熔式(600℃)焊接方法,钎剂主要成分为氟铝酸钾。项目建成后较原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年运行4016h。根据工程分析知,项目钎焊过程排放废气污染物-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9mg/m3,废气风机风量2000m3/h,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018kg/h,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氟化物排放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 kg/h(15m高排气筒)。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2)排放的氟化物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70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为0.0002507mg/m3,浓度占标率为1.25%。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氟化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脱脂过程产生的翅片油收集后进入燃烧炉进行二次燃烧(600℃),燃烧炉以天然气为燃料。根据工程分析知,脱脂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NOx。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0.006t/a、SO20.008t/a、NOx0.075t/a。脱脂炉系统排风量2000m3/h,烟尘排放浓度为0.74mg/m3,SO2排放浓度为0.95mg/m3,NOx排放浓度为9.33mg/m3。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表3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 mg/m3、SO250mg/m3、NOx300mg/m3。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烟尘、SO2和NOX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71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分别为0.0002064mg/m3、0.002574mg /m3、0.0002615mg /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456%、1.287%、0.052%。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②静电喷粉粉尘本项目静电喷粉在封闭喷粉室内进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喷粉室设备设置两套废气收集回收装置,主要工艺为旋风式集尘回收过滤处理器+一次回收滤芯过滤器。根据工程分析知,项目静电喷粉工序粉尘排放速率为12.84g/h(约0.013 kg/h)。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风机风量5000m3/h,则排放浓度为2.5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15m高排气筒染料尘排放速率0.51kg/h,排放浓度18mg/m3的要求。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3)排放的粉尘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95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为0.0009757mg/m3,浓度占标率为0.488%。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③固化炉燃烧废气及固化有机废气静电喷粉固化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固化炉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NOx。根据工程分析知,固化炉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0.0019t/a、SO20.0025t/a、NOx0.0245t/a。固化炉系统排风量2000m3/h,烟尘排放浓度为0.88mg/m3,SO2排放浓度为1.13mg/m3,NOx排放浓度为11.02mg/m3。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表3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 mg/m3、SO250mg/m3、NOx300mg/m3。静电喷粉后需加热使工件表面粉末固化,加热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成分主要是聚酯粉末的受热气化物,所用树脂热分解温度大于316℃,项目工艺过程固化温度约180-200℃,未达到聚酯粉末的分解温度,不会导致聚酯粉末的分解。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根据工程分析知,则VOCs产生量约为0.043kg/h,固化炉系统排风量2000m3/h,则VOCs排放浓度为21.5mg/m3。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后与固化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活性炭净化率按90%计,则VOCs排放浓度为2.15 mg/m3,排放速率为0.0043kg/h。外排废气能够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表面涂装 烘干工艺)相关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 kg/h。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4)排放的烟尘、SO2、NOX和VOCs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71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分别为0.0002477mg/m3、0.0003165mg /m3、0.003028mg /m3、0.000599mg /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55%、0.063%、1.514%、0.03%。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④注塑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散热器罩壳生产需使用注塑机注塑成型,注塑材料主要为PP塑料,注塑过程产生注塑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根据工程分析知,注塑废气(VOCs)排放量为0.0032kg/h,排放浓度为1.57mg/m3,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 注塑工艺)相关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 kg/h。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5)排放的VOCs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54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为0.0007556mg/m3,浓度占标率为0.038%。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为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模式预测VOCs无组织排放的大气影响。估算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181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147mg/m3,小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占标率为0.02074%;VOCs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超标点,厂界外不设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推荐的卫生防护距离方法核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选址周围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也不应在此范围内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⑤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配有4台2t/h燃气锅炉为厂区冬季供暖提供热源(2用2备),天然气由西青经济开发区燃气公司供应。根据工程分析知,本项目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燃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8.4mg/m3、SO210.8mg/m3、NOx52.8mg/m3,排放量分别为烟尘烟尘0.084t/a、SO20.108t/a、NOx0.528t/a。产生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入大气,锅炉燃烧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尘10 mg/m3、SO220mg/m3、NOx80mg/m3。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气筒(P6)排放的烟尘、SO2和NOX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95米处,小时地面浓度最高值分别为0.003002mg/m3、0.003753mg/m3、0.01951mg/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667%、0.751%、9755%。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⑥食堂废气a、厨房燃气废气项目设有一座食堂,内设2个灶头,选用天然气为能源,天然气用量指标按0.3m3/人·d计,项目劳动定员200人,用气时间251天/a,则年用天然气量为15060m3。根据工程分析知,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2.11kg/a,SO2排放量为2.71kg/a,NOx排放量为26.5kg/a。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灶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油烟一起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b、厨房油烟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废气。根据工程分析知,项目油烟最高产生浓度为8mg/m3。根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有关要求,食堂应安装一套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高于90%以上,处理后其油烟排放量约为2kg/a,排放浓度为0.8mg/m3(<1.0mg/m3),可以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中餐饮油烟的排放浓度要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预计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设置厨房为小型规模,本环评对厨房的油烟处理和排放提出如下要求:厨房操作间内应安装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小于1mg/m3,油烟经厨房内的专用排烟管道,由屋顶的厨房油烟排放口排放。油烟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建议如下:油烟à集气罩à风管à油烟净化装置à低噪声风机à有组织排放根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净化及排放还应达到下述要求:1)厨房内应设有或预留送、排风机、油烟净化设备、隔油设施、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和专用井道的专用配套空间。2)厨房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m,罩口风速不应小于0.6m/s。3)油烟气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且与楼板的间距不应小于0.1m,管道应密封无渗漏。油烟排风量以及设备配套空间应满足规范要求。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4)必须安装经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保证排放废气中油烟最高浓度不超过1.0mg/m3,油烟净化装置应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1.5m,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其相邻的设备、墙壁、柱、板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5m。5)排烟系统应做好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的污染物浓度。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厨房油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及树脂再生废水。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冬季含锅炉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大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现状处理能力约6万m3/d,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奥贝尔氧化沟+化学除磷的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同步好氧消化-浓缩脱水一体化”工艺。出水排入大沽排污河,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限值。收水范围包括西青开发区的一二三四期、微电子工业区、大任庄工业园、王稳庄工业区及大寺镇部分居住区。本项目选址属于大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污水最大排放量为17.02m3/d,约占该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能力的0.028%,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排水处理需求。且项目排放污水的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水去向合理可行。(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噪声。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知,厂房综合噪声源强为73.4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在42.8-49.3 dB(A),东、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西、南厂界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 dB(A),夜间55 dB(A),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含油棉纱、焊接过程产生的废钎剂、喷粉滤芯过滤器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滤芯、净化设施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等。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25.1t(100kg/d),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含油棉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设有食堂,为员工提供中餐,每年产生厨余垃圾约5.02吨。厨余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送至有特许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置;静电喷粉工序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量约为1.16t/a,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滤芯过滤器每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0.12 t/a,更换下来的废滤芯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钎焊产生的废钎剂量约0.8 t/a;净化装置每半年更换一次,约产生废活性炭0.05 t/a;设备维修约产生废切削液及废润滑油0.7 t/a,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建设单位在厂区北侧设有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临时贮存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钎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应进行防雨、防渗等措施,地面及墙体裙角进行硬化等基础防渗处理,容器设置标签标识,危险废物暂存点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标识牌;同时,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做好危险废物交接记录,记录产生的危险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静电喷粉粉尘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暂存间暂存后由供货厂家回收。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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