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福建福州半章(起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地址:罗源县、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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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输变电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 占地面积:核实中
- 建筑面积 :核实中
- 开竣工时间:核实中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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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重新核准福建福州半章(起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18〕2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5年10月30日以榕发改审批〔2015〕220号文核准了福州半章(起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现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电网规划改变,致使项目站址位置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核准福建福州半章(起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罗源县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半章(起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16-350123-44-02-016633)。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罗源县、连江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1×24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间隔2个;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28公里;新建通信光缆28公里;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4347.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586.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23201600002号)、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罗国土资建预〔2016〕23号)、线路工程路径图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5〕220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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