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杭政储出[2017]69号租赁住房项目
地址:江干区彭埠单元R21-2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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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括公众参与情况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杭政储出[2017]69号租赁住房项目江干区彭埠单元R21-20(2)地块杭州市租赁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39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7266.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9897.8m2,地下建筑面积68751.12m2,由3幢有机结合的U形板楼、6幢点楼及1幢2层的商业楼组成。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结果真实、可信,基本反映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问卷调查中未有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实施提出反对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管理好生活污水、泥浆废水、含油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以及周边绿化。(2)运输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工地出入口应将路面硬化;洒水抑尘;(3)要求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按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施工;(4)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5)做好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源聚支路和同德路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地块内的阳台下水、垃圾收集点清洗废水、公厕冲洗废水等均纳入污水系统。(2)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排风井高空排放;公厕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3)地下车库、泵房、风机房等均设置在地下,并设独立机房;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器,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消声器;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顶棚,进出坡道为低噪声减振坡道,坡道壁面做吸声处理,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限速行驶(5km/h),禁鸣喇叭;地块内所有建筑安装隔声效果良好的双层中空玻璃门窗(隔声量不小于35dB),确保室内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的标准(昼间噪声级小于45dB,夜间噪声级小于37dB);本项目地块的东南侧沪杭甬高速公路段(天聚府小区~源聚支路中心线)将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隔声屏障。(4)实行垃圾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商业包装固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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