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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冈县劳动乡新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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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凯艳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项目青冈县劳动乡新富村青冈县凯艳木材加工厂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建于绥化市青冈县劳动乡新富村,项目北侧、东侧、南侧、西侧均为农田。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旋切车间、压板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1号库房、2号库房、仓库和晾晒场等储运工程;新上单板生产线一条,生态板生产线一条。新上一台0.7MW生物质锅炉和一台20万大卡导热油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生态板1万张,年生产单板2万张。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07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20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生产工段要设置高效集尘罩,粉尘集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采取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粉尘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压机、涂胶机工段,要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确保甲醛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采用一台0.7MW生物质专用热水锅炉和一台20万大卡导热油炉用于生产用热以及冬季办公室供暖,该锅炉以压块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三)生活污水要集中收集,排入防渗储池内,定期清掏外运至城市排水管网处倾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有效的封闭、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五)要设置全封闭、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漆及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及时送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出售转运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和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六)生物质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全封闭的燃料仓和灰渣仓,定期外卖用于发酵有机肥。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废料、木屑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要集中收集,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弃胶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存放在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更换后随即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厂区不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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