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兴建南谯黄圩伴田伴湾田园综合体试点工程项目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黄圩、汪郢、吴港、大同圩4村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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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兴建南谯黄圩伴田伴湾田园综合体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黄圩、汪郢、吴港、大同圩4村区域内建设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兴建南谯黄圩伴田伴湾田园综合体试点工程项目由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位于乌衣镇南部,涉及黄圩村、汪郢村、吴港村、大同圩村等四个行政村,总面积为53.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分为核心区、拓展区两个层次。核心区为西至京沪铁路、东抵黄圩村,南至大同圩村,北接滁州高教科创园,总面积约为12.75平方公里,拓展区为黄圩村、汪郢村、吴港村、大同圩村行政边界,总面积为40.8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为80.5亿元。项目主要形成以现代农业、“旅游+”、“生态+”三大产业模式融合发展的复合型绿色循环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主要包括高科技智能化设施园艺业、高效粮油种植业、生态水产养殖业、科贸加工物流业以及农村农业电商。“旅游+”产业主要包括创意农业旅游产业、文化休闲产业。“生态+”产业依托项目区黄圩湿地和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的生态优势,以湿地林网保护为基础,结合美好乡村伴田伴湾的景观特色,采用“生态+”模式,开展生态旅游业。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居民住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经过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要求,作为景区绿化用水,不外排。(2)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油烟废气。本项目设地上停车位,无地下停车场。自然稀释后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居民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2.5t/a,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净化后的油烟由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在采取该措施后,项目的实施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影响值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较小;运营期噪的交通噪声,为了使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内的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评价提出如下噪声防治措施:区内全部使用电瓶车和自行车,严格限制广播的使用;在游客密集地和停车场周边建立隔音林带。在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营运期区内噪声排放能够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噪声源边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原则为分类处理、及时清运。该项目的垃圾主要为当地居民产生的垃圾。为了利于垃圾的处理,应采用分类收集方式,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清扫,定时收集。(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后有一定面积的植被恢复,其绿化工程采取人工种植,必然造成地表的扰动。为贯彻我国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对植被恢复过程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治区域内的水土流失,为本项目的实施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林木种植的施工工艺包括:整地、定植、管护、补植、抚育,各工艺应按照水土保持施工技术规范和退果还林的有关规定设计,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植被状况,防止大面积的扰动地表,以保护好国有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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