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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全椒县化工集中区远大路北侧、朝阳路东侧 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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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废矿物油回收加工利用项目二、建设地点全椒县化工集中区远大路北侧、朝阳路东侧三、建设单位安徽协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远大路北侧、朝阳路东侧,占地面积30867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41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废矿物油处理装置及配套的共用、辅助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处理废矿物油8万吨,年生产柴油41499吨、润滑油32396吨。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工艺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回收等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各类燃烧器采用富氧燃烧技术,各类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工序应密闭或负压运行,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工艺不凝气、储罐及中转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气浮废气采用燃烧器燃烧+碱液水浴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3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车间D加热釜燃烧废气采用碱液水浴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3限值;硅胶砂、白土处置装置卸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二级标准;锅炉燃烧烟气采用碱液水浴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处理,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3、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明管设置。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水环泵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锅炉系统排污水等污水经收集后采用“隔油+两级气浮+SBR”工艺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方式严格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关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2016〕117号)执行。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规范》(HJ/T298-200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沾染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旋转式焦化蒸馏釜处理后与废白土、废硅胶砂进行鉴定,待鉴定废物在类别确定后按相应要求处置,类别确定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油焦、沥青、喷枪油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相关规定后,可作为副产品进行外售或使用,若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储存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与事故池相连),本项目设置不小于600立方米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不小于2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初期雨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各废气总管与焚烧装置间应安装防回火装置。生产装置区、原料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厂内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品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交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备案。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储、运及使用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控,避免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7、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10、你公司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11、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在项目运行前需按规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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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往往不一定与自己的业务所匹配,通过销客了解项目对口人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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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项目上销客已经通过关系参与项目,借助销客的人脉资源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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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销售
1、销客是各行业的销售精英,拥有大量客户资源,通过销客代理合作模式,推广产品事半功倍。
2、通过短期合作,快速筛选优质销客,降低企业销售成本,快速提升销售业绩。
协助公关
1、销客往往有地域优势,企业跨区域介入项目时间及成本过多,导致项目选择局限,通过销客跨地域协助,可扩宽业务范围。
2、销客可针对企业所需人脉进行引荐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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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客携带企业资料面向设计师进行 1 对 1 的面对面推荐产品。
2、销客可以协助企业组织面向设计院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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