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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红河州泸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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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曲靖市(麒麟区)至泸西高速公路工程曲靖市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红河州泸西县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北京国环建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建公路位于曲靖市(麒麟区、罗平县及师宗县)和红河州(泸西县)境内,路线起于曲靖市麒麟区张官营连接曲靖绕城高速,途经麒麟区三宝镇、茨营乡、越州镇、东山镇,罗平县阿岗镇,师宗县竹基镇、彩云镇,止于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接拟建的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主要控制点:张官营村、水城村、那者大寨、阿岗镇、妥者大寨、竹基乡、师宗县、子午新寨、积善村。拟建公路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08.466km,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茨营互通联络线长4.727km,采用2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8.5m。拟建公路设置桥梁24802m/43座、隧道15032m/10座、桥隧比37%、互通立交8座、互通联络线长4.727km、沿线设施19处、改移老路11.100km。项目总投资106.9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112.0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106.91亿元的1.60%总工期3年,计划2017年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1、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营运近期夜间12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08~3.13dB(A)。营运中期夜间14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02~4.96dB(A)。营运远期昼间1个敏感点超标,超标值0.16dB(A),营运远期夜间15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47~6.81dB(A)。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TSP等。根据预测,沿线敏感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隧道内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成份中的一氧化碳(CO)和氮氧化物(NOx),本评价选用CO作为评价因子。根据计算,当隧道内风速为2.0m/s时,运营初期、中期和远期,项目特长隧道高峰小时CO最大值均能达到隧道内标准限值。3、地表水在施工营地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附近农田用肥。对于施工营地其它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同时,项目应在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以避免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根据沿线地勘资料,隧道施工对地下水影响很小。但在施工期仍应注意,以防止隧道涌水现象的发生。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处理后的水用于服务区及周围路段绿化(禁止排入沿线河流水体)。并且沿线设施污水产生量较小,外排后不会渗入土层污染地下水。因此运营期拟建道路对水环境影响也很小。4、生态环境(1)公路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植被面积,占用的自然植被面积占评价区自然植被8.07%。由于项目区为一狭长的线状区域,各种植被类型在项目区及附近地区广泛分布。因此,公路建设对评价区的类型和面积影响有限。公路修建对评价区旱地和果园均有一定的影响。公路修建将使评价区的旱地减少9.345%,水田减少8.82%,果园减少7.03%,需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2)工程建设对植物的影响主要是对生境的影响。本工程大部分为新建公路,破坏的植被主要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性石灰岩灌草丛等类型,项目区的人为干扰较大,所涉及到的植物种类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公路建设对其数量和种类的影响不大。(3)野外考察没有发现评价区有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工程建设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无影响。(4)公路建设使评价区的生物量下降12570.86 t,占评价区总生物量的8.625%。其中,以半湿润常绿阔叶林的生物量下降最大,为4.352 %;暖温性针叶林下降2.051 %;旱地下降1.249 %;暖性石灰岩下降0.183 %;果园下降0.130 %;水田下降0.224%,人工林下降0.078%。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环保型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固定振动源集中放置,减少影响范围,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场地,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穿越村庄时限速、禁鸣,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须报环保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运输道路定时洒水;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远离敏感点堆放并采取表面覆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人员炊事炉灶燃用清洁燃料。(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附近农田用肥。对于其它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生产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生产污水收集后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4)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公路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分段施工,先期施工完成后,立即完成护坡、边沟、排水沟及截水沟等防护、排水设施。施工营地的布设尽量租用当地民房,不能租用的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布设,禁止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减少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村庄自然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新开辟的临时道路及施工料场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防治措施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次评价建议修建3m高声屏障4300延米。采取上述措施后,室内声环境均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相应要求,其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要求。(2)废水处理措施服务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其他服务设施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用肥。(3)固废处置措施沿线服务设施设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县城垃圾处理场处理。(4)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敏感路段实施限速行驶,并在附近的收费站对通行危险品车辆进行流量和时间通行限制。②拟建道路跨越河流桥梁两侧应设置安全度高的防撞护栏,防止车辆事故污染水体。同时在桥梁俩端设置限速标志牌,提醒司机限速慢行。跨村庄密集区路段应设置防撞护栏。③一旦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应急预案,疏散周围群众,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使其对周围人和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公众参与情况:1、拟建项目于2016年4月1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并于2016年4月1日~15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环评基本形成后,于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9日在云南省环保厅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环评公众参与由项目建设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发送个人调查表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团体调查表15份,回收率100%。3、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居民对拟建项目建设持肯定态度。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表示关切,对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都持很高的评价,所有参与调查的社会团体都支持项目的建设。总体认为项目对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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