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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泵阀、给排水控制应用与集成系统研发中心及其产业化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地址: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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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特种泵阀、给排水控制应用与集成系统研发中心及其产业化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单位: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铜陵天海流体环评报告书.pdf项目概况:该项目购买铜陵市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陵市红星水暖有限责任公司30亩土地,新建12000㎡厂房、6000㎡研发中心和综合办公楼及600㎡水系统控制演示中心,将现有的年产5000吨水力控制阀门的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房,并对老厂区所有设备、设施实施拆除。本项目最终形成一条年产5000吨给排水系统泵阀及配套管配件生产线、一条年产3000吨高耐腐蚀性舰船用特种泵阀生产线、一条年产200套给排水控制应用与集成系统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泵阀铜合金配件生产线,一条年产200台超低温真空泵生产线和一条年产300台高可靠性涡流阀生产线。项目总建筑面积18600㎡,项目总投资2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万元,占总投资的2.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原址场地的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污染物去除率。机加工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由抛丸机自带的除尘系统(布袋除尘)收集处理,以上废气共同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喷涂粉尘采用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风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和废水管网。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在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试压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待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废水排放满足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滤筒、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储存、转移;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喷涂粉尘回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报告书》要求定期更换滤筒、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对抛丸机、铣床、钻床等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加强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生产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环氧树脂粉末涂料运输、存放过程中应远离火种、热源,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厂区设置400m3事故应急水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环保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项目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岗位培训,制定并严格落实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施工场地围挡、洒水抑尘、道路硬化及车辆密闭运输、离开施工场地进行冲洗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落实施工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环境保护执行标准、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环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62-5858053电子邮箱:落款日期: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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