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天润灵璧县100MW平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址: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冯庙镇、尹集镇、浍沟镇、虞姬乡和禅堂乡境内
核实中
销邦互助
此项目已有6名“销客”正在跟进此项目;您可以提交互助需求获得与“销客”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提交互助需求>>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天润灵璧县100MW平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冯庙镇、尹集镇、浍沟镇、虞姬乡和禅堂乡境内建设单位: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时间: 2017-09-18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润灵璧县 100MW 平原风电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主要位于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冯庙镇、尹集镇、浍沟镇、虞姬乡和禅堂乡境内。 工程规模:共安装轮毂高度为 120m、单机容量 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 50台,总装机容量为 100MW,并以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同期建设的 110kV 升压站,预计年上网电量 19125.9 万 kWh。 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 8259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79.68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8%。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机械修配和冲洗、汽车保养产生的废水为含油废水,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升压站先期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同时将施工工厂就近布置在升压站附近,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职工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和升压站内的职工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后上层清液通过站内的污水管道最终汇到设在站内的生活污水调节池中,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本项目建设所处区域气候湿润,易于粉尘沉降;且项目所在地地形开阔,利于汽车和施工机械等尾气的扩散。因此,在采取适当的抑尘措施后,施工期带来的大气污染其影响可以降低到较小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点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项目运营阶段风电机组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主要废气为升压站职工食堂餐饮油烟,安装净化率不低于 85%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净化后的油烟由排气筒引至所在建筑物顶层排放。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地影响严重,夜间全部超标,昼间也大部分超标。由于施工期前的噪声污染不可避免,建议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造成的叠加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由于工期较短,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本项目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并采取减振措施,根据预测,昼间、夜间所有敏感点均能够达标,风机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以风机座中心为原点,距风机轮毂水平距离 224m 处,风机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区环境噪声标准(昼间 55dB(A),夜间 45dB(A))要求。建议风场装机区域范围内距离风机 300m 范围内设为噪声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如学校、医院和村庄居民点等。本项目升压站东西北三向厂界噪声昼夜间均出现超标,针对主变压器建造隔声间,并在主变北侧设 5m 高、6m 长的声屏障,厂界四周设置 5m 高的实心围墙。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营运期升压站的职工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或检修时变压器废油产生量约在 72m3 左右,本项目事故油池(即储油池,位于主变压器西侧)容积 72m3,事故池必须达到防渗、防漏要求,做到不产生二次污染。当主变压器检修,存入事故油池中的变压器油一般可经回收处理后继续使用;而当发生事故时(如火灾等),存入事故油池内的变压器油通常油品质量不能满足变压器继续使用的要求,属于危险废物,应将此部分废油收集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来进行集中处理。运营期间变压器等在维护检修时会产生一定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合计产生量约为 0.2t/a 左右,属于危险废物,升压站内须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座(建筑面积 5m2),用于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其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属于豁免类,可由环卫定期清运。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地区原来主要是耕地,无珍稀的植物,建成后项目方按要求需对风电场区的采取有效植被恢复和一次性补足耕地造地费等措施,使得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植被的总体影响并不大。施工期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影响是对野生动物影响的主要因素,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通常会随着施工结束随之结束。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会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通过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影主要生态影响表现在对厂区内及周边的鸟类会有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在厂区内存在的少量鸟类可能由于生境的改变而外迁,厂区内鸟类数量减少,但不会对鸟类种群产生较大的影响。本项目选址没有选在珍稀鸟类生活区、鸟类大量聚集区和候鸟迁徙通道及迁经停歇地上,对场区及周边鸟类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3913560 3030637邮箱:通讯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销邦互助内容
* 销售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 进展追踪获得项目最新线索
- 采购需求获得项目采购要求
- 找对口人协助查找项目负责人
- 借力合作寻找已经参与项目的单位借力
联系人纠错
[填写正确的联系人信息,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
进展纠错
[填写正确的项目进展,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