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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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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门户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宿州市城区建设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 2017-05-04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门户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拂晓大道以东、南外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南、大陈沟以西区域,其中迎宾大道及外环路延伸至宿怀路,总面积约2.28平方公里(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 建设内容:宿州市城市门户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包含三个子项:公园绿道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河道工程。公园绿道工程主要包括现状迎宾公园改建项目、拂晓海绵公园新建项目、南外环路绿道建设项目,三项工程内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示范区域内四条道路,它们分别是迎宾大道(拂晓大道—宿怀路)、磬云路(迎宾大道—外环路)、人民路(迎宾大道—外环路)、西昌路(迎宾大道—外环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透水铺装、生态树池改造等。河道工程主要包含宿蒙大沟(迎宾公园~大陈沟)和大陈沟(宿蒙大沟~南外环)2 条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截污纳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低影响开发建设工程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泥浆废水等。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以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机械冲洗废水为主,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底泥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河道。机械设备保证完好,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施工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施工阶段的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应安装洗车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不能有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及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可考虑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料,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与维护,从而减少尾气的排放量。施工车辆在进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建议行驶速度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情况下的1/3。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以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防治散落等有效措施来保证场地路面清洁,减少施工扬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措施。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6:00)停用。降低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平时注意设备维护;固定使用的设备(电锯、硷搅拌机等)设置在隔声好的工房内使用,移动使用的设备,在技术条件允许时,设置隔声罩或消声装置。大型运输车辆通过居民区和市区时,应当缓行或绕行,尽量不鸣笛,夜间(22:00~6:00)停运。应特别强调,严禁夜间在场区内实施物料、残土等的装卸、拉运操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以为现有环境所接受。 施工期固体废物:对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严禁乱堆乱放。合理调配工程土方,做到取弃平衡。对临时堆放弃土,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扬尘,同时集中收集因降雨引起的弃土堆地面径流水,并通过沉淀后再予排放。在施工期弃土和施工废料外运过程中,需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路线。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送到当地的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清淤底泥全部回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率达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项目实施后,通过堤防加固、生态护坡建设,将减少堤防沿线水土流失情况,保护河道水质。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3913560 3030637邮箱:通讯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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