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鼓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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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鼓楼村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出水标准至一级A标准,项目投资6000万元,建设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仍为5万吨/天,采用“改良氧化沟(AAO)+二沉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接触消毒+紫外消毒”工艺进行处理,使得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除臭设施。项目环保投资6000万元。⑴废水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仍为5万吨/天,在原有改良氧化沟工艺不变的基础厂,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最终形成“改良氧化沟(AAO)+二沉池+深度处理”污水综合处理工艺,项目建设后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CODcr排放量为912.5 t/a,满足总量控制(≤1095t/a)的要求;氨氮排放量146t/a满足氨氮总量≤274t/a。通过改造新增深度处理单元,运营后能够使污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将有助于改善新安江中心城区段及下游的水质。⑵废气本项目改造后,将对现有工程粗格栅、细格栅、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脱水机房废气采取车间式密闭治理措施、生物除臭滤池生物降解后排放,无组织NH3、H2S排放量符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改造后项目区氧化沟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与升级改造前一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尚有未搬迁的居安村和北村居民点。本项目建设运行的前提条件是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敏感点落实搬迁,且要求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则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排放对人群的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机等,经预测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且对居民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因而本项目实施后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声环境影响有限。(4)固体废物本项目除增加混凝沉淀池污水沉泥外,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生活垃圾与现有工程的固废种类、数量基本相同。栅渣、沉砂、剩余污泥、混凝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送黄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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