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废旧蓄电池、线路板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收集贮存项目
地址:香东街副七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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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废旧蓄电池、线路板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收集贮存项目香东街副七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院内黑龙江绿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租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副七号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院内的一处空厂房作为废旧物资贮存库。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总建筑面积252㎡,楼上36平方米,楼下216平方米,楼下作为贮存库,楼上作为办公室和线路板贮存库,年贮存废蓄电池10000t,废旧线路板2000t,废弃电子电器产品2000t。废蓄电池日周转量为27.4吨,线路板日周转量为5.5吨,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日周转量为5.5吨。废蓄电池转运周期约为一天一次;线路板运周期约为三天一次、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转运周期约为一月一次,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蓄电池、废旧线路板、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进行存放,不涉及运输过程(废蓄电池运输专门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实施),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经收集后的废旧物资运输至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一、 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机械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等。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封闭施工现场,既可有效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2)施工中所用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蓬布,并在市区内运输时减速慢行。(3)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在堆放过程中应用苫布盖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二、废水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施工阶段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信义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阿什河。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以施工车辆和工具冲洗水、地面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由于施工是短期活动,当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离场,施工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环境的影响也将消除。对于因暴雨冲刷而引起的地表径流,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三、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仅为对贮存库地面增设防渗以及事故池的修建,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香坊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运行香坊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香坊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3)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空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非正常排放状况下硫酸雾最大地面浓度为5.4×10-6mg/m3、占标率为0.0018%,铅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最大地面浓度为2.0×10-7mg/ m3、占标率为0.00952%。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硫酸雾一次值为0.3mg/ m3,铅及其无机化合物日均值为0.0007mg/ m3)。硫酸和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一次浓度值要求。铅尘(铅及其化合物)和硫酸雾经贮存库南侧的空气过滤装置(采用活性炭纤维毡、负压风机排风量10000 m3/h)吸附处理后进入贮存库南侧的排气孔排出,排气口高度距地面4m,铅尘(铅及其化合物)和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按标准中外推计算再严格50%执行,即硫酸雾排放速率<0.05kg/h,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0.00014kg/h。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即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 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0.7mg/ m3,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规定“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距离要求”。另外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依据”,因此本项目根据硫酸雾和铅尘(铅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废蓄电池暂存项目,不涉及后续拆解及深加工工作,所以本项目废旧蓄电池贮存库外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3)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本项目为废旧蓄电池、线路板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收集贮存项目,项目仅对进场的废蓄电池进行存放,不涉及运输过程(运输专门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实施),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通过类比《废旧蓄电池、线路板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环境防护距离的方法,综合考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及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从而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100米。目前本项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评价要求,今后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以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为使用用途的建构筑物。综上,由本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投产后,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量)均低于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并杜绝非正常状况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地表水本项目运营期电解液渗漏擦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0.16t/d,58.4t/a。生活污水中COD排放浓度300mg/L,排放量COD0.018t/a、氨氮排放浓度30mg/L,排放量0.002t/a,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3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信义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阿什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三、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废蓄电池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在62~65dB(A)。本项目白天在装卸货品时轻取轻放,文明作业,夜间不从事装卸作业。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为60dB)的要求。另外,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则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货品的装卸时间,夜间不从事装卸作业;加强管理,优化车辆行驶路线,车辆进出场地合理有序,装卸货品时轻取轻放,文明作业;本项目噪声源单一,且声源较小,在切实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贮存库安装空气过滤装置,采用活性炭纤维毡(厚3mm,比表面积1500㎡ /g)吸附过滤空气中的粉尘,负压风机排风量按10000m3/h计,三个月更换一次,本项目废活性炭纤维毡产生量约为0.5t/a。作为危险废物HW49(900-041-49)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产量为4.5t/a,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正常状况下,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可被外环境所接受。非正常状况下泄漏蓄电池HW49(900-044-49)产生量约为0.06t/次,泄漏电解液、电解液擦洗废水HW31(421-001-31)产生量约为0.15t/次,擦拭泄漏液的废抹布HW49(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015 t/次,搬运过程产生废防护服HW49(900-041-49)量约为8件/次,搬运过程产生废手套HW49(900-041-49)约为16双/次以及未经发现流入事故池中的废电解液HW31(421-001-31),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处置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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