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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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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哈尔滨剑桥学院实践教学综合楼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9号哈尔滨剑桥学院 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总投资5446.1万元,拟建项目位于哈尔滨剑桥学院内。本项目教学综合楼的北侧为宿舍公寓,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体育馆,南侧为食堂。拟建项目占地16177平方米,建筑面积34119.42平方米。建设内容有普通教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孵化项目办公室、大学生创业事物运营中心、实训室、教研室、指导教师办公室等教学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建成之前师生人数为9300人。项目建成后师生人数为10025人。本项目新增学生725人,不新增教职员工。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废气施工期间主要是运输建筑材料车辆往返于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和车辆尾气的污染。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为了减少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要严格按《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执行,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粉性建筑材料(如砂石等)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运输车要用苫布盖好;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选择装饰装修材料时,应选择获得国家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有合格认证的装饰装修材料。2、废水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配料等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废水。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马家沟截流管网。 因此,该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施工噪声及工程材料运输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正规厂家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2)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夜间(22:00-06:00)严禁施工;(3)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要采取减振措施,对能异地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应异地使用,对不能异地使用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如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圆锯等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4)产生高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值≥85dB(A)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远离敏感点,并在施工厂界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5)固定噪声机械的安装使用要尽量远离敏感点。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将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会减小。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废弃的钢筋、铁丝水泥等建筑材料统一回收外卖。施工残土为主要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对不能立即清运的建筑垃圾、残土,应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遮挡,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清除轮胎上的泥土。拉运基建残土的车辆应当封闭,不得发生沿街撒落泥土事件,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倾倒。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1)取暖本工程不新建锅炉房,冬季依托剑桥学院现有锅炉房提供。由于本项目现有供暖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且新增供暖面积为34119.5m2,年燃煤增加总量1910.688吨,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增加量分别为1.57t/a、1.95t/a、2.81t/a。(2)实验室废气学校化学实验室存在挥发性药品,实验过程中产生极少量废气。废气的种类主要为硝酸、硫酸、氨气等水溶性废气和有机综合废气,无毒性,在使用挥发性药品的实验室应设置通风橱,外墙设置2个机械排风扇,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应设置通风装置。实验室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并高于楼顶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2、水环境影响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师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项目新增学生725人,教职工人数无变化。根据《黑龙江省用水定额标准》(DB23/T 727-2010)的有关规定,学生日生活用水定额采用20升/人?日,全年按270个工作日计算,项目年用水量为3915t/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水量为3132t/a,实验室器皿清洗用水每天为20L,则用水量为5.40t/a,实验室器皿清洗产生的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排放量按照90%计算,则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排放量为4.90t/a,项目总排水3137 t/a。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无害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马家沟截流管网,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类标准。经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3、噪声影响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水泵、消防泵房、变电所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课间操、铃声广播等教学活动噪声。项目水泵房、消防泵房、变电所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水泵、消防泵房、变电所经底层和外墙隔音后,可以达到37~47 dB(A),设备间外1米处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采取下列防治措施:(1)首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声源值。(2)所有设备的安装要采取减振措施,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可采用隔声罩。(3)水泵房、消防泵房设在地下的设备间内,应实施减振、隔声措施。(4)汽车在进出停车场时禁止鸣笛(要设置禁鸣标志),并减缓车速(要设置减速带及限速标志),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5)设备间设在体育馆地下,对学生影响较小,布局合理。通过上述治理措施,该项目设备间外1米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学校课间操、铃声、广播等教学活动噪声为偶发噪声,学校铃声及广播传至室外的声压级约为80dB,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综上所述,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化学试剂容器和实验废液。师生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则本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97.88t/a,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容器(产生量为0.04t/a)、实验废液(产生量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5)中的规定,实验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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