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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特种胶黏剂多品种小批量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地址:哈南工业新城哈南第十二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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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特种胶黏剂多品种小批量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哈南工业新城哈南第十二大道2号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本目位于哈南工业新城哈南第十二大道2号,东侧为空闲厂房,西侧隔哈南一路为哈尔滨华美亿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北侧为哈南第十二大道。利用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哈南科研生产基地)1号车间东北侧空闲车间进行改造,新增溶剂法胶膜实验设备一套,位于综合一车间(建筑面积5326.71m2)一层内,建筑面积为585.0m2。总投资1155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占2.9%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措施本项目利用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哈南科研生产基地)1号车间进行改造,无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措施(一)大气环境本项目冬季供暖由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提供,不新建锅炉。特种胶黏剂在研发实验过程中会有微量的有机物质(主要为乙酸乙酯)挥发,项目采用的实验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产生量为500kg/a,经焚烧器处理,处理效率约为97%,排放量为15kg/a,与焚烧废气一同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使用液化天然气焚烧有机废气,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计算SO2的排放量为0.04t/a,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1t/a,NOx 的排放量为0.18t/a。项目年运行400小时。焚烧器产生的污染物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建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二)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且不新增员工,因此无废水产生。(三)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胶、废包装物。废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265-101-13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因此废胶、废包装物分别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五)总量控制颗粒物:0.01 t/a; SO2:0.04 t/a;NOx:. 0.18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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