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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分院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工程牡丹江市东三条路长安街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脑科分院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日处理规模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即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项目总投资41万元。(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设备安装、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严格防止噪声扰民;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施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要求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管网。(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由供热大网集中供热。污水处理间产生的氨气和H2S等恶臭气体,由轴流风机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关于污水处理间周边大气污染物允许浓度的要求。(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间风机、各种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相对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处理,通风管道安装消音装置、设备间采用隔音门窗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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