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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渝中区大杨石组团黄荆社分区2-5-1/04号地块项目(B14-3地块)
地址:渝中区大杨石组团黄荆社分区2-5-1/0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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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住宅楼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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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中海·渝中区大杨石组团黄荆社分区2-5-1/04号地块项目(B14-3地块)渝中区大杨石组团黄荆社分区2-5-1/04号地块重庆中海海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规模37137.0㎡,总建筑面积224853.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668.95㎡,地下建筑面积57248.27㎡。项目建有9栋高层住宅、2栋独立商业,同时配套部分沿街商业、综合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地下车库等。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1642户,居住人口4678人。大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以低矮的面源污染物为主,具有连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处理及监管难度较大。建设场地周边均为住宅楼且距离较近,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粉尘的逸散量及逸散浓度,降低其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可参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重庆市建委的相关规定。主要措施包括:①实行封闭施工②实行硬地坪施工③大力推广使用预搅拌混凝土④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⑤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⑥加强施工现场固废的管理⑦加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⑧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固体悬浮物和少量油污。拟修建隔油沉砂池,对施工废水中的泥沙及油污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作为抑尘洒水或车辆轮胎清洗用水,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施工营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对于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将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有:①建筑材料及弃土弃渣的运输尽安排在昼间作业,避开交通高峰期,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途径环境敏感点及敏感地段时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扰民;② 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杜绝设备空转现象出现,产生不必要的噪声污染;昼间、夜间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③加强施工区域内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固定式机械设备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昼间作业,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以下简称夜间)严禁施工。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必须在连续施工3日前按规定向区环保局申请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待其同意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并将审批的夜间施工手续悬挂在工地显眼处,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高、中考前15日内和特殊重大活动(由政府部门告示)期间严禁夜间施工。⑤对空压机、钻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地基减振等处理措施低振动传动;对于混凝土振捣棒等可移动设备,采用移动式隔声板进行噪声。⑥施工单位需要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况,需加强沟通联系,取得居民的谅解与支持,同时将《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存放施工现场备查。待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住宅楼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中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在雨水冲刷下造成水土流失。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小。①及时回填或外运挖方,减少临时弃方堆放,落实水土保持措施。②生活垃圾建临时收集池,及时清运处理。取得了重庆市渝中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2017-500103-47-03-011027;2017年取得了由重庆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5001032017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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