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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醴陵市嘉树乡荆林村响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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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醴陵市嘉树镇响亮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湖南省醴陵市嘉树乡荆林村响石组建设单位醴陵市嘉树镇响亮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6亩,总建筑面积3200㎡,总投资300万元,养殖场内建有母猪舍、后备母猪舍、公猪舍、产房、保育舍、育肥舍、隔离舍等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有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棚等。项目主要进行生猪养殖,常年存栏800头生猪,年出栏2000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生活污水用于菜地灌溉,养殖废水经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沼液贮存池处理后排入茶林灌溉,出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二)废气排放要求。饲料加工车间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减少粉尘对厂外环境的影响。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猪场恶臭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定期清理猪圈等措施,恶臭污染物执行《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特征污染物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并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常住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三)噪声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厂区周围绿化吸声,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理要求。采用干湿分离工艺,干粪设置干粪棚,并做好防渗、漏措施;病死猪及胎盘设置化尸池处理,远期由全市集中处置;兽医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置。(五)安全生产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公众参与情况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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