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扬子津路(润扬路-扬子江路)建设工程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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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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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扬子津路(润扬路-扬子江路)建设工程扬州市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市政建设处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津路(润扬路-扬子江路段)建设工程,西起润扬路,东至扬子江路,全线采用“主线+辅道”形式建设(润扬路-邗江路段主线高架暂不实施,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主线为城市快速路双向6车道,辅道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横断面宽63m,全线长3.44km。我局6月13日-6月26日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网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我局6月20日在《扬州日报》发布本项目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公告期内没有公民(组织)报名参加听证。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全责。㈠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落实施工废水分类收集处理要求,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送六圩污水处理厂。按照《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府令第82号)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防尘要求,并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淤泥干化场应远离居民点,场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㈡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及日常养护,路面保洁实行机械化作业。进一步健全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铺装降噪路面、禁鸣等防治交通噪声污染的各项工程及管理措施,确保营运期敏感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室内噪声级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4.1.1的规定。㈢重视生态保护工作。优化施工便道、大临工程布置,加强对古运河及生态红线区域植被、景观、农田、耕作土层和水系的保护,落实生态补偿与恢复要求,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防止发生污染事件。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落实不同预警分级下的应急响应措施。㈤切实执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强化或改进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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