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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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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洛阳市区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工程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经三路站,沿老G310、国花路、解放路、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兴洛西街、伊洛路走行,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龙门大道站。线路全长18.3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含3座换乘站。设1座刘富村车辆段;新建开元大道主变电站1座(与规划3、4号线共用),利用1号线规划牡丹广场主变,线网设一处控制中心,位于洛阳龙门站附近。线网瀍东停车场与洛阳机车厂联络线长度约2.317km(地上段1702m,地下段615m)。本项目总投资148.977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980.1万元,占总投资的0.66%。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机,施工场界应修建高2m以上的围墙或围挡,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运营期噪声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加长风亭消音器和对冷却塔加装消导向消音器。变电站、车辆段和停车场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采取措施后,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满足标准要求。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振动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点,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布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振动大的施工活动,选用低振动设备,将振动较大的施工设备集中布置远离敏感点一侧,进行振动和地面沉降的跟踪监测,对可能造成的房屋开裂、地面沉降等影响采取加固措施等。对运营振动采取轨道减振措施(含文物)共28段,共计8105m,包括压缩型减振扣件或同等级中等减振措施、浮轨减振扣件或同等级高等减振措施、钢弹簧浮置板式整体道床或同等级特殊减振措施。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七个百分之百”。为减轻风亭排风口异味影响,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排风口不正对敏感点一侧;地铁车站排风亭排放的臭气浓度在厂界处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四、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气浮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全部排入市政管网。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系统运往洛阳市垃圾填埋厂处理。车辆段动车更换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妥善处理,少量金属切屑、废边角料可回收利用或交由废品站收购。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沙(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六、电磁防治措施。项目新建开元大道1座110kV主变电所,变电所周围最近敏感点为160m。根据类比监测,变电所围墙外工频电场最大值为0.4V/m,远低于《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 的限值,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七、饮用水源保护。项目线路穿越洛河饮用水水源3号、5号井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穿越8号、10号、13号井二级保护区,博物馆站位于9号井二级保护区。洛阳市人民政府已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洛南水源地3号井、5号井、9号井迁建的请示并获批准。项目联络线涉及东效饮用水源7号井,穿越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主要有: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线路站位,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设置醒目的饮用水源保护标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要求。施工废水及运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八、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涉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邙山陵墓群遗址、东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均为地下文物。项目建设应满足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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