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保山中心城市有轨电车沙丙路(T5线)试验段工程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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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保山中心城市有轨电车沙丙路(T5线)试验段工程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工可”,保山中心城市有轨电车沙丙路(T5线)试验段线路长7.19km,其中地面线6.79km,高架线400m。共设站7座,均为地面站,平均站间距约1.03km,最大站间距约1.54km,最小站间距约0.74km。在线路东端设1座车辆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1、声环境影响评价保山中心有轨电车(T5线)试验段声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措施后运营初期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环境振动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T5线)试验段振动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居住、文教区、混合区、商业中心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超标敏感点需采取减振措施。2、水环境影响评价(1)地表水建设项目均要求清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期,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实施中水回用,回用水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道路清扫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水景类再生水水质指标中较严格的标准执行。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后,项目车辆段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水质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水本项目为轨道交通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地下水水位产生影响。运行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车辆段维修基地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场所在防渗层出现破损或开裂情况下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采取污染防渗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的情况下,污废水经防渗层进入土壤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可控的。3、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有线电车通过时,线路两侧50m以内的无线广播、无线电视信号的信噪比降低,影响用户的无线收听、收看质量。据调查,线路两侧居民已使用有线电视,上述干扰对其基本无影响;居民收听无线广播的比例不大,其中多数收听调频广播,而我国调频广播制式的频率范围为87~108MHz,故对其干扰影响也很小。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来降低油烟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需达到不小于75%的要求,其油烟经过净化后排放浓度可降至2.0mg/m3以下,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2.0mg/m3的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车辆段列车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砂轮机打磨废气、焊接烟尘。其中,焊接烟尘经机器自带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外排,砂轮机打磨机器零部件时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由于车辆段距周边敏感点较远,且运营期废气产生量较少,因此,对环境影响小。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生活垃圾、化粪池及中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车辆维修、路轨及供电系统等维修后的废金属、废塑胶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油、废弃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车辆基地内分别设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6、生态影响评价轨道交通不断地向沿线村庄渗透,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沿线附近会形成一系列小集镇,加快区域生态系统的演变。总体来说,项目建设对区域的植被资源总量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该区植被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在采取一系列绿化、恢复措施后,损失的植被覆盖将得到补偿,因此,项目建设对植被影响不大,也不会造成当地植物物种多样性降低。项目不会对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和种类造成大的影响。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还会产生其他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尽可能地减小其危害性。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山中心城市有轨电车沙丙路(T5线)试验段运行初期声环境2类区保护目标项目运行初期汉营村、南哨屯村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拟在汉营村、南哨屯村临路一侧采取隔声窗、声屏障加强监测等措施。敏感点经过采取措施后昼夜噪声值均达标。振动污染防治措施良好的轮轨条件可降低振动5~10dB,因此在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地表水建设项目均要求清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期,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实施中水回用,回用水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道路清扫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 T18921-2002)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水景类再生水水质指标中较严格的标准执行。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后,项目车辆段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水本项目为轨道交通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地下水水位产生影响。运行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车辆段维修基地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场所在防渗层出现破损或开裂情况下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采取污染防渗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的情况下,污废水经防渗层进入土壤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可控的。3、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有线电车通过时,线路两侧50m以内的无线广播、无线电视信号的信噪比降低,影响用户的无线收听、收看质量。据调查,线路两侧居民已使用有线电视,上述干扰对其基本无影响;居民收听无线广播的比例不大,其中多数收听调频广播,而我国调频广播制式的频率范围为87~108MHz,故对其干扰影响也很小。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来降低油烟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烟道排放。(2)在车辆段,对车辆进行定修、架修时对车底吹扫产生的吹扫废气须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分立式吹吸设备降尘效率99.9%以上,粉尘收集量为0.76t/a,过滤器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约1.0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停车场车辆段交流电焊机、硅整流弧焊机设置焊接工作台及烟尘净化机对,焊接烟尘进行净化。(3)定期对车辆段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确保污水处理站臭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化粪池及中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车辆维修、路轨及供电系统等维修后的废金属、废塑胶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油、废弃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车辆基地内分别设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公众参与情况: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信息公示和问卷调查。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环评公众参与方式采用请被调查对象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张贴公众参与公告及网上信息公示的形式征求意见。建设单位于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27日在汉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栏、汉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示栏、汉庄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汉庄中学公示栏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于2017年5 月24日~2017年6月3日采取网上链接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于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28日期间完成了调查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此次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共发调查表80份,其中社会团体部分14份,社会公众部分66份。调查表及时收回,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结论:(1)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2)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明,被调查个人及团体对本项目的建设均持赞同或无所谓态度,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针对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做好相关的污染防治,保证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无环境相关投诉。(3)公参调查具有针对性、随机性及代表性,调查方式多样。(4)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和公众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合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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