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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巴彦县新区的北部,长兴路西侧、兴民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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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巴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巴彦县新区的北部,长兴路西侧、兴民路北侧巴彦县畜牧兽医局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6200m2,总建筑面积3458m2,其中疫控中心建筑面积3034m2,附属用房(冷链库、车库、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17m2,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07m2。冷链库制冷剂为R410a。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理化实验室及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承担常见微生物培养初步分离,寄生虫病病原学检测,寄生虫病中间宿主的种群鉴定和密度测定,动物疫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检测的相关实验等。(一)水环境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运营期主要为微生物实验室洗涤及高温灭菌废水、理化实验室洗涤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和外来办事人员污水,其中实验室排水48t/a,职工生活污水432t/a,外来办事人员生活污水40t/a。环评报告根据类比《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混合后污染物浓度为COD371mg/L、氨氮15mg/L、粪大肠菌群数2.2×104个/L、BOD5191mg/L。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排入设计处理规模为5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废水→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紫外线)→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巴彦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巴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岳河入松花江。排放到污水处理厂污染物量为COD0.125t/a、氨氮0.006t/a。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疾控中心综合楼(危险废物暂存间除外)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跟踪监测数据进行定期信息公开。污水处理站非正常状况下渗漏预测,污染发生100d后COD达标距离为50m,氨氮达标距离为30.9m,污染发生1000d后COD达标距离为255m,氨氮达标距离为192.7m。(二)大气环境环境问题:施工期为土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营期主要为理化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盐酸雾、硝酸雾、氨气和挥发性有机废气等;微生物检测实验过程产生含病原微生物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臭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理化实验室分析中使用一些挥发性酸和有机溶剂,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通风橱的排气系统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0m高排气筒排出(排气筒没有高出北侧15m的巴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m高建筑物5m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速率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标准(严格50%执行),氯化氢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排放浓度要求。硝酸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排放浓度要求。氨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1551g/a、氯化氢23.04g/a、硝酸0.173g/a、氨113g/a。微生物检验室内部设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设1台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设计采用Ⅱ级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排风口设置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确保实验室排放废气不含病毒,达到实验室运行的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要求。正常运行情况下,可能带有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废气经消毒灭菌、高效过滤后,可将病原微生物捕集,通过专用排气通道,经高于屋顶的20m高排气筒排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要求。预测影响: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1004mg/m3,HCl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1491mg/m3,硝酸(以氮氧化物计)最大落地浓度为2.266E-6mg/m3,NH3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63mg/m3,NH3和HCl的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硝酸(以氮氧化物计)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环评报告中以污水站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为污染源,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均无超标点,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三)声环境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材料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发声设备安装高效消声器、机座设减振垫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9t/a,污水处理站吸附臭气产生的废活性炭0.04t/a,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0.88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0.1t/a(其中实验室解剖的动物取自乡镇防疫站,为小型动物或大型动物某部分组织的切片标本产生量0.02t/a,其余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08t/a),理化实验室废弃物(包括通风橱每年更换的活性炭和实验室废液等)及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实验用培养基、标本、生物柜过滤器等)共计0.1t/a,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由市政部门处理。医疗废物中小型动物或大型动物某部分组织的切片标本,由巴彦县燊缘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其余医疗废物、微生物实验室和理化实验室废物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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