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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杭县稔田楼岗村寨子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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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年产1.5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上杭县稔田楼岗村寨子顶龙岩市景凤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景凤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位于上杭县稔田楼岗村寨子顶,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47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破碎区、烘干区、制粒区、成品堆放区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该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项目建设。本项目施工期早已结束,主要是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外界的影响。1.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和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热风炉尾气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中标准。加强粉碎车间、冷却仓车间局部通风,使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值。制粒粉尘经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有机肥,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灰渣收集后定期交由周边居民用作农肥。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4.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执行“报告表”的标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报告表”总量控制章节核算结果为SO2:0.0425t/a,NO2:0.051t/a,相应排污权应按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和企业承诺,在项目投入生产前通过交易取得。三、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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