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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杭县蓝溪镇沈田村塘子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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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上杭县蓝溪镇尚安砂场建设项目上杭县蓝溪镇沈田村塘子面上上杭县蓝溪镇尚安砂场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杭县蓝溪镇尚安砂场建设项目位于蓝溪镇沈田村塘子面上,采砂上游界在沈田桥下游1000米处,下游以沈田垃圾中转站为界,两岸距岸线15米,开采深度1m,建设规模为年采0.5万m3河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三级沉淀池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属新建项目。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不外排。2.设备包装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石方用于场地周边回填,平整。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二)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外界的影响。1.厂区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定期对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进行喷淋降尘,及时对沉降后的粉尘进行清扫,使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2.厂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破碎、分筛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3.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严禁在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破碎和运输作业,同时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途径村民居住地应禁鸣限速。4.严格控制作业区范围严禁越界和超深开采,设置醒目的标示牌;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和底泥的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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