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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0线灵台至陶家咀公路独店至陶家咀段公路改建工程
地址:平凉市灵台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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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S320线灵台至陶家咀公路独店至陶家咀段公路改建工程拟建项目位于平凉市灵台县境内,起点位于独店镇景村,路线向东北方向延展,途经宋家湾、薛家庄、冯家堡、张坡村、马家庄、秋射村、伊里、张家咀等村庄,至终点独店镇陶家咀,与陕西长武县的丁陶公路相接。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392.20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58%。项目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km/h,K0+000-K1+502和K2+092-K10+956路基宽度10.0m,路面宽度9.0m,两侧各50cm砂砾硬化路肩;独店镇旧街道K1+502-K2+092维持原有路基路面宽度16.0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公路-Ⅱ级(涵洞)。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必要的防排水设施。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施工期(1)生态:拟建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取土场、拌合站、预制厂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及路基边坡生态破坏。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扰动范围,杜绝滥挖、乱堆物料,最大限度地控制生态环境影响;取土场顶部开挖边界3m以外布设坡顶截水沟,坡面及坡脚均布设排水沟,通过急流槽接消力池,后将水排入自然沟道。取土完毕后,及时对取土场进行平整、覆土;拌合站、预制厂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应进行表土的剥离和保存,以用于后期临时用地的恢复。在施工结束后,对于硬化场地的表面应进行清理,将清理的固体废物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而后对裸露地表进行覆土绿化。剥离的表土应就近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区,并设置篷布遮盖,堆场周围设置截水沟。(2)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因素主要为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要采取100%的围挡措施,工地裸土要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要100%硬化,施工道路要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要100%冲净无撒漏,裸露场地要100%绿化或覆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实行湿法作业;施工土方运输过程必须采取相应抑尘和密闭措施,弃土场及堆置场地应覆盖防尘布,运输车辆苫布遮盖封闭,同时要按批准的路线和时限及时清运。(3)废水: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生活设施收集处置,不单独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洒水抑尘。(4)噪声: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要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修,降低机械设备噪声源强;项目施工前期应向社会公告,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居民点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格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文明施工。(5)固废: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房屋拆迁、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各路段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房屋拆迁、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灵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运营期(1)废气:拟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路面维护和道路两侧绿化,定期清扫路面,适时洒水抑尘。(2)废水:拟建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路边排水沟排入周边环境。(3)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建设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建设单位应在敏感点设置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标志,同时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确保沿线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应在公路临村庄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以便收集过往行人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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