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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王头涌与浅海水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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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王头水闸建设工程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王头涌与浅海水道交汇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王头水闸建设工程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王头涌与浅海水道交汇处,总投资631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最大过闸流量为65.7m3/s、单孔净宽8m的双孔水闸和一座设计流量为26m3/s的泵站,同时在水闸外江侧设置一座宽8.3m的交通桥,包括水闸、水闸维护管理配套设施及泵站等,不对大王头涌及浅海水道进行河涌整治、疏浚清淤。工程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项目设管理员4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设2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1台。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2、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大王头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场地应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保持一定湿度,设置施工围蔽,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5、施工废水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用于回填,不能回填的运至指定弃纳场处理;建筑垃圾按规定妥善处理。(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大王头涌。2、备用发电机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地埋式,确保厂界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废含油抹布、污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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