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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29号B6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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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广州市泰良功能高分子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29号B6厂房广州市泰良功能高分子塑料有限公司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泰良功能高分子塑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启新路29号B6厂房,年产聚乙烯塑料母粒480吨、聚苯乙烯塑料母粒480吨。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90.9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47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设有1栋1层局部2层厂房。项目定员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不设冷却塔、中央空调和锅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 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排入骝岗水道。远期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标准后,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2、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项目应加强车间空气流通,保持车间通风状况良好,确保厂界吹膜废气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3、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及废机油桶(HW49)属于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内设置临时堆放点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样品和次品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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