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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龙古村龙富路永基管桩厂旁自编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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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广州穗番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龙古村龙富路永基管桩厂旁自编2号广州穗番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穗番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龙古村龙富路永基管桩厂旁自编2号,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生产,年产商品混凝土300万立方米、商品砂浆3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9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690.3平方米,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6层综合办公楼(1、2层为试验室,3-6层为办公室)、1栋3层搅拌机楼、1栋1层原料楼(粉料罐、石仓、砂仓)。项目劳动定员1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设置4条搅拌生产线,设置1台800KW备用发电机,不设锅炉、中央空调系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格栅井预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放。2、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放至洪奇沥水道。待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设备、机动车、场地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原料传送系统及骨料仓应采取密闭措施,骨料仓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对砂石堆放区洒水喷淋;厂区出入库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装置和地面水槽,厂区路面定期清洁洒水;搅拌工序在搅拌机内进行,粉料罐呼吸产生的粉尘、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罩手机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的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重点地区企业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污水处理站应采取加盖措施,定期清运污泥,加强周边绿化,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4、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项目边界起点周围5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6、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含油废手套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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