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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栾川县三川镇新庄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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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栾川县抱犊寨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栾川县三川镇新庄村四组栾川县抱犊寨石化有限公司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334m2,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为游客服务中心和加油站,环保投资12.9万元。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来自作业期间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种建筑机械、运输车辆排放含有CH、NOx、CO等污染物的尾气。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除尘降尘措施,如:设置围档,减少途中撒落,产生的弃土、弃渣、废料及时清运,并采取喷水抑尘等防尘措施。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冲洗水,建(构)筑物冲洗、打磨等作业产生的生产废水。评价建议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厕所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由周围农户拉走积肥。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合理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组合使用产生的噪声值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2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居民区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在做好高噪设备的布局远离敏感点、设立临时隔声屏、高噪声设备及高噪声作业需加盖工棚、夜间(22:00-6:00)时间段内禁止施工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地边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能降至可接受范围内。(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送至栾川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该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储油罐无组织排放以及在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在按照项目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小。(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农田灌溉施肥。自动洗车机处设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取上清液用于站区洒水绿化。为防止埋地油罐破裂或泄露污染地下水,项目储罐区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埋地油罐设置防渗罐池,防止油品泄露污染地下水。(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辆进出时的车辆噪声和旅客等人群活动噪声、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等。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及旅客生活垃圾、油污废渣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日常工作和旅客进、出站及候车时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t/a。评价建议项目区内设垃圾箱,及时将固体垃圾收集,并定期集中清运至三川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废渣、油污产生量为0.13t/a,这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设单独垃圾箱单独存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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