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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沧区东孚工业区浦头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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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福建祥云科创新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海沧区东孚工业区浦头路7号福建祥云科创新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该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浦头路7号,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7000m2。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HDPE 排水管的生产。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一)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2011年),该项目执行《厦门市水污染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标准。(二)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2011年),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2011年),项目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需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确保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顶楼屋面有组织高空排放。(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控。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应采用低噪声的产品,高噪声设备应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使用和日常维护的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确保噪声达标。(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与处置。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应及时建立并完善固废的产生、贮存及转移台帐。一般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食堂泔水、废油脂等厨余垃圾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使用。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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