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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 20MWp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变更)
地址: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和竹冲村,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和滩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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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 20MWp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地点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和竹冲村,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和滩涂区域建设单位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原名中电投湖南娄底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大栗湾组,原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20MW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17年3月20日完成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潭环审字[2017]5号)。现因(1)项目建设地点由原滩涂区域调整为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及滩涂区域;(2)建设内容由原批复的18个1.1MWp单元变更为14个1.25MWp单元并网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包括光伏组件区、汇流箱、逆变升压室等,其余内容按原批复不变。变更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规划装机规模20MWp,安装315Wp光伏组件63840块,实际20.1096MWp。光伏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42849.74万kW.h,年平均发电量1713.99万 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852.32h等。因项目未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在建设地点进行建设,我局监察大队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4月16日对该项目批建不符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建通知书和行政违法处罚决定书(潭县环停建﹝2017﹞0120号、潭县环罚决字﹝2018﹞19号),并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已处罚完成),故该项属于补办环保手续性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影响为车辆、机械设备废气和道路运输扬尘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等维护保养等的基础上,同时采取密闭遮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等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无工艺废气排放。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水面基础施工期建设单位拟采取在枯水期进行,且采取了围堰作业。另在施工营地设置有隔油池、沉淀池等,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清洗,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清洗废水经合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营地配备有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回用作为场区绿化用水。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运输噪声、机械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拟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机械施工产生的噪声须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业主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主要有钢筋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余废渣与废弃土方等回填,防止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坏太阳能电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坏太阳能电板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表25份,其中团体5份,个人20份,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建设全部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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