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沈大高速与营口仙人岛港区疏港铁路交叉改造工程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九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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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沈大高速与营口仙人岛港区疏港铁路交叉改造工程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九垄地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营口市九垄地。项目新建路段长4.225km,路基宽度42.0m的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桥梁2座,涵洞1道。项目总投资29589.37万元、占地面积211718m2。 1.废气:施工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加强管控力度,工地周边应进行围挡,工地路面应进行硬化,出工地车辆应进行冲洗,物料堆放应覆盖,拆迁工地应洒水降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和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通过类比分析,垂直方向上NO2的日平均浓度在运营近、中期距路肩30m范围内就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表明近、中期道路对沿线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就近租住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处理;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多级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回用,用于场地冲洗,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定期清掏清运;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送往当地的检修厂;商业洗车场进行清洗车辆。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范,完全可以将其对水体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施工结束,污染源即消失,其影响也不存在。机动车路面雨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与路面行驶机动车流量、机动车类型、降水强度、降雨周期、道路性质及机动车燃料性质等多项因素有关,经过类比可知,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小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的浓度在0~15min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一小时趋于平稳。 3.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将其集中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110831m3,均运至盖州市归州镇二台子村弃土场。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转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其形式为沿公路呈线性分布。本工程营运阶段,有养护工人对公路全线进行养护,对营运车辆、人员沿公路掉落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该类固体废弃物一般情况下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4.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机械噪声达标距离为:昼间60m外可达标,夜间335m外可达标。采用声屏障措施,减小交通噪声贡献值,敏感点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本工程共安装4.0m声屏障2505延长米,投资3006万元。由于未来的公路变化的不可预知性,应该加强运营期的交通噪声监测,并预留降噪费用,根据车流量、车速等变化适时调整降噪措施。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中永久占用土地21.17ha,临时占用土地14.8ha。总体来讲,工程永久占地对沿线地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轻微,但具体到涉及的乡镇、村庄,征用土地将减少其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及农业产出。本工程建设破坏果园面积23.04ha,造成生物损失总量为691.2t/a。本工程沿线无大型兽类,除家禽家畜外,主要是农田小型啮齿类动物,迁移能力较强,可利用公路建设的桥梁、通道、涵洞等通行,因而公路建设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很小。本工程主体设计中考虑到施工结束之后对弃土场的土地整治,基本满足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同时在水保方案中增加了绿化及弃土场上方径流的拦挡措施。在落实工程设计及水保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弃土场的选取是合理的,其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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