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增设中水回用设施项目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核实中
销邦互助
此项目已有5名“销客”正在跟进此项目;您可以提交互助需求获得与“销客”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提交互助需求>>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增设中水回用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昆山市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 环评机构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甲1907号)项目概况企业新建一套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厂内部分达标生产废水,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t/d,经MBR系统处理后,其中800t/d直接回用于熔纺卷丝纺位清洗;另外1000t/d至RO膜系统处理后,淡水600t/d回用于冷却塔,浓水400t/d经再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至青阳港。本项目年运行天数84天,处理水量15.12万吨/年,回用水量11.76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投资1500万元,新建一套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厂内部分达标生产废水,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吨/天,经MBR系统处理后,其中800吨/天直接回用于熔纺卷丝纺位清洗;另外1000吨/天至RO膜系统处理后,淡水600吨/天回用于冷却塔,浓水400吨/天经再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至青阳港,该中水回用设施年运行天数84天,处理水量15.12万吨/年,回用水量11.76万吨/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二、本项目削减废水排放量11.76万吨/年,企业生活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由114.492万吨/年削减至102.732万吨/年。三、中水回用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气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七、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销邦互助内容
* 销售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 进展追踪获得项目最新线索
- 采购需求获得项目采购要求
- 找对口人协助查找项目负责人
- 借力合作寻找已经参与项目的单位借力
联系人纠错
[填写正确的联系人信息,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
进展纠错
[填写正确的项目进展,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