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剑斗镇卫生院(F02-03地块)项目
地址:安溪县剑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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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剑斗镇卫生院(F02-03地块)项目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建设单位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 示 期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5个工作日)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6794.46㎡,总建筑面积9910.03㎡,编制病床数50张。项目总投资4791.52万,其中环保投资260.5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环境: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综合废水(其中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一般医疗废水混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站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引至新镇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2、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站应密闭设置,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24m的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建筑物楼顶集中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3、噪声环境:对备用发电机、水泵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停车场管理。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消化处理,栅渣和化粪池污泥应投加生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安溪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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