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等8条道路白改黑工程
地址:蚌埠市黄山大道、华光大道、天河路、长征南路、兴华路、嘉和路、兴和路及山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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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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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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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等8条道路白改黑工程建设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华光大道、天河路、长征南路、兴华路、嘉和路、兴和路及山香路建设单位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拟投资74416万元建设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等8条道路白改黑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黄山大道、华光大道、天河路、长征南路、兴华路、嘉和路、兴和路及山香路道路白改黑,同时结合道路改造,对现状雨污合流、地下管线设施同步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配套设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施工期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排放的尾气和沥青摊铺过程有少量沥青烟气。施工期间应采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和警示牌;禁止在施工工地围档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车斗应用防尘布遮盖严实;施工期间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对保洁责任区周围环境进行保洁,保洁责任区范围,一般设在工地周围20米内;施工期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道路积尘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路面,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直接清扫;工地内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网、防尘布,或铺设细石等材料、喷洒抑尘剂、植被绿化等防尘措施;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工程施工中,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应当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2、声环境:施工噪声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为尽可能的防止其污染,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加强对设备的养护,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定合理的施工场界;道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必要时采取施工围护等临时降噪措施。对于为了防治营运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音维护等措施,推荐在施工前实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3、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临时占地防护和恢复措施等,另外还有水土保持措施。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补偿和恢复。4、固体废物:加强施工管理,废弃土石、管道淤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将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再利用于施工中,如可将路面翻挖废物作为路基填充物等。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相关部门意见市发改委《关于蚌埠市2017年度华光大道(东海大道—燕山路)等71条道路改造项目和淮河路东延伸工程等7条道路打通项目立项的复函》(蚌发改投资〔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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