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蚌埠龙子湖文化产业园三期项目
地址:蚌埠经开区水蚌铁路线东侧、黄山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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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蚌埠龙子湖文化产业园三期项目建设地点蚌埠经开区水蚌铁路线东侧、黄山大道北侧建设单位安徽天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概况龙子湖文化产业园依托龙子湖原生态风光,以马国湘先生收藏的450栋古民居建筑为基础,精心打造集古民居建筑文化交流展示、文化产品开发、文化创意企业集聚、特色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型文化产业园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填补蚌埠在休闲旅游资源上的市场空白,成为蚌埠又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①食堂油烟拟建项目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处理效率大于85%,处理后烟气经专用烟道引到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小于2mg/m3,能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2大型排放单位的要求。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的污染物浓度。通过以上的措施后,油烟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微小。②汽车尾气本项目地上停车位周围设有绿化带等设施;地下车库设计配有机械排气系统,排风口设置于离室外地坪高度为2.5米,指向避开周围相邻建筑并配有吸声罩。地下车库设计应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由于停车场周围以绿化为主或具备完善的排气系统,加上停车多为自备车辆,车型偏小,因此,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和游客生活污水,项目年外排废水231475.7t/a,经项目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及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空调室外机、食堂油烟净化器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游客游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减震隔声措施,以及建筑隔声、距离的衰减等措施之后,东、南、西、北噪声可控制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55 dB(A),夜间45 dB(A)),南侧居民小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和游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相关部门意见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蚌经区经[2017]1号文进行了备案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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