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新佳(原大石山)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地址:万宝新区高丰路以东,紫鹊界路以西,香樟路以北,波月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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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安置房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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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核实中
- 开竣工时间:核实中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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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新佳(原大石山)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万宝新区高丰路以东,紫鹊界路以西,香樟路以北,波月街以南。建设单位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新佳(原大石山)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万宝新区高丰路以东、紫鹊界路以西、香樟路以北、波月街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78378.18m2,总建筑面积51787.4m2。其中:安置户自建住宅22栋,总建筑面积49932m2,正负零以上交付安置户自建;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1823.4m2(其中小区幼儿园1718.4m2,物管用房105m2);配套建设配电房及公厕32m2。同时,安置区设置总停车位为187个(其中安置房底层停车库177个,地面停车位10个);配套建设绿化面积8383.14m2;道路及地面硬化(含地面停车位)20218.28m2;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弱电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920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占总投资的0.69%。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多雨季节的地表径流、施工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排水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在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渠),以便收集在施工期间排放的所有各类废水,设置临时性的沉砂池,施工废水和地表径流水经沉砂池沉淀后进行循环利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孙水河。施工期粪便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娄底市市政污水管网;其他生活废水经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降尘用水。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轻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各项废水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对沿线地表水体和地下水源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2)大气: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产生一些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应采取洒水、保持地面湿润、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以及运输车辆净车进出场地并实行封闭运输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上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措施对安装工序进行合理安排,禁止夜间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渣土由建设单位向娄底市渣土调运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严格按照娄底市渣土调运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地点、时间、路线等进行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处置。综上,工程建设工程中,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在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就结束。营运期:(1)废气: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居民楼的厨房废气和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住宅区居民的厨房废气经各家各户的厨房抽油烟机后,通过住宅楼内专用的竖井烟气排放道高空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带吸收及自由扩散,对环境影响小。(2)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禁止车辆鸣笛、绿化以及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和优化商业进出口等降噪综合措施后,本项目区域噪声排放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对周边居民影响小。(3)废水: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为居民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北面的波月街市政污水管道,由波月街市政污水管道汇入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孙水河。因此,本项目外排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存放,居民区内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并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注意文明卫生,则生活垃圾对小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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