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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奉新县塘下含锂瓷石矿开采项目
地址:奉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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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奉新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奉新县塘下含锂瓷石矿开采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建设单位奉新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机构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概况江西省奉新县郭家含锂瓷石矿位于奉新县城西南方位,离县城直距45公里的白源村塘下村小组,属奉新县上富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59.27″,北纬28°37′42.31″。设计开采能力为3万吨/年,开采标高为+320~+200米,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呈一多边形,矿区面积为0.1909km2。江西省奉新县塘下含锂瓷石矿于2002年7月获得奉新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2002年7月开工建设,2002年12月建成投产,2014年3月~12月停产,开采单位为江西省赣西矿业贸易有限公司,中间未变更开采单位,矿山开采能力为3万吨/年,未进行竣工验收。2015年1月,矿山开采单位变更为奉新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矿山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11月颁发,证号C3609002012067120125590,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8日。该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根据江西省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编制完成的《江西省奉新县塘下含锂瓷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017年8月),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5.46万吨,设计开采储量为12.37万吨,矿石回采率95.76%,服务年限为3.91年。项目矿石自然类型为含锂瓷石矿,采用地下开采,矿石开采后直接外售。矿区不设炸药库。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前,矿山已有3个斜井(A、B、C),改扩工程,利用B斜井进行矿体开采,A、C斜井用作通风井,从而完善合理回采、形成矿山完善的开采系统。主要生产设备:空压机、凿岩机、主扇、局扇、水泵、汽车、提升机等。项目总投资300.95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二)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三)废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包括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和矿井涌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四)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包括风井粉尘、矿石铲装起尘、废石场扬尘、运输扬尘及爆破废气。地下开采采取湿法凿岩技术;爆破工艺选用中深孔爆破,合理布置炮孔,减少爆破粉尘量,同时洒水抑尘、保持潮湿;铲装粉尘及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加强管理、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进场道路应硬化,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封车厢,限速、严禁超载;定期洒水;废石场设置挡土墙,洒水加湿、使用防尘网覆盖,服务期满后覆土绿化;通过措施处理后,厂界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矿区废石性质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时外运合理利用;矿井涌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运用于铺路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站。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噪声源包括爆破、凿岩机、主扇、局扇、空压机、水泵、提升机及运输车辆等。通过保持机械设备润滑,强化行车管理制度,控制车速、严禁鸣号,严禁超载超速等措施减少流动噪声,并禁止夜间运输;选择低噪声运输汽车,加强运输汽车维护,确保汽车良好运转状态;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路面平整;运输汽车在经过居民点时,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禁止运输汽车超载运输;午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及运输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主要为旱厕、沉淀池等区域污水下渗。采取措施包括旱厕、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八)设置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废石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距离内须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九)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包括炸药爆炸及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问题。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通过工程措施、施工管理、环境管理等措施防止地表沉陷等风险;合理确定废石场高度、合理布局、修建截排水沟、拦挡坝等措施防止废石滑落,减少因废石场垮塌导致废石对周边农田、农作物、植被的破坏。(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区采用地下开采,易引起地表沉陷。本项目地面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95hm2,不占用耕地,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雨季易引起水土流失。生态保护采取措施包括对采空区进行回填,以减少采空区面积和地面沉降,保护矿区周围良好的地质环境质量;服务期满矿井工业场地、废石场等进行有效生态恢复和场地复垦,原有项目占用的耕地恢复为耕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十一)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十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化学需氧量≤0.2046吨/年,氨氮≤0.0044吨/年。(十三)“以新带老”防治措施(1)地面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污染问题改扩建前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扬尘主要来自废石堆场及原矿、废石的转运,改扩建后将对堆场周边加强植被绿化工作,同时相关堆场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洒水防尘,加强工业场地地面、运输道路的清扫并及时洒水防尘。(2)工业场地污废水处理设施不到位,废、污水直排改扩建后项目对矿井涌水通过沉淀处理,经处理后部分作为井下开采用水及井上防尘。同时,完善地面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3)堆场占地及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改扩建后对废石堆场堆存的废石进行清理,并对对废石场、工业场地、矿山公路压占及挖损的占地进行恢复,以建立项目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原有项目占用的耕地恢复为耕地。(4)固体废物乱堆乱倒问题改扩建后矿井固体废物均妥善收集暂存于废石堆场,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临时存放点,定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所。(5)改扩建后建设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5)改扩建后建设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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