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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项目
地址: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北0.9km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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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北0.9km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场地内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北0.9km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场地内,主要扩建内容为:1台处理垃圾500 t/d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套装机容量15MW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0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9%。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同发改外经发[2013]566号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脱硫+炉内SNCR脱硝+烟气半干法净化反应塔+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烟气处理工艺的方式,预留SCR炉外脱硝,净化后的烟气经80米排气筒排放,焚烧炉外排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1标准,厂界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沥液全部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其它生产废水(包括除盐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系统反冲洗废水、卸料平台冲洗废水等)及生活污水均排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垃圾分选产生的废金属、废玻璃瓶、石块、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炉渣送大同市富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制砖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怀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飞灰厂内进行稳定化处理,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6.3的要求后,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执行,送怀仁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废金属、废玻璃瓶外售综合利用;石块送大同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污泥送厂区内垃圾干化车间干化后入炉焚烧;生活垃圾送垃圾储坑焚烧处理。5、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要求配备相关的监测仪器设备,规范排污口建设,焚烧炉烟囱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6、厂界外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99吨/年,氮氧化物160吨/年, 烟尘29吨/年。该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尘分别短缺31.97吨、29.47吨、10.75吨,已通过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在全省范围实施配额,按1.5倍通过交易获得二氧化硫47.96吨,氮氧化物44.21吨, 烟尘16.13吨。公众参与:采取现场粘贴公示、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在50份公众参与调查中,90%被访对象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同发改外经发[2013]566号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以同政管字[2013]247号出具了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批复;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同发改政务发[2017]220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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