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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扩建工程BOT项目
地址: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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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扩建工程BOT项目晋安区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规划红线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1座预处理车间、1座制砖车间及1座挤泥车间,日最大炉渣处理量600t,扩建后总规模为日最大炉渣处理量1050t(年产实心砖6748万块,多孔砖5299万块)。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水平,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应通过“以新带老”对现有预处理进料及制砖进料工序进行改造,粉尘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现有未处理炉渣堆场、河砂(泥砂)堆场、铁粉池、铜粉池区域应设置顶棚。2、扩建工程预处理进料、回破及制砖进料工序粉尘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未处理炉渣堆场、河砂(泥砂)堆场、铁粉池、铜粉池等区域应设置顶棚,装卸过程应洒水抑尘。项目环境卫生防护距离为各产尘区外50米的包络范围,你司应及时将本项目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报告当地政府规划部门,确保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环境敏感项目。扩建工程颗粒物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限值。3、厂区排水系统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纳入洋里污水厂集中处理。4、应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合理设置生产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使用和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并按规范建设不小于300m2固废暂存间。磁选及人工筛选出的金属物质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筛选出的未燃烬物及定期更换的废除尘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与厂区生活垃圾一并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和防渗技术要求。6、施工过程应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挡、喷淋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午、夜间施工应按规定报批。相关部门意见: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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