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半岛?蓝月湾小区四期建设项目
地址:海阳市海鑫中路北、阳和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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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住宅楼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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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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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1半岛?蓝月湾小区四期建设项目海阳市海鑫中路北、阳和路东海阳市新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阳市新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半岛?蓝月湾小区四期建设项目位于海阳市海鑫中路北、阳和路东,该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4251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6653.1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8002.0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651.07平方米,主要新建5栋18F住宅楼,7栋7F住宅楼,居住总户数902户。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物业污水等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汇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垃圾收集点、化粪池和污水管线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应做好防雨、防渗及密封等工作,保护好项目周边环境。2、施工期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落实大气(尘)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密目网等进行全封闭施工,建筑材料应划分堆放区,有序堆放,必要时加盖棚布,对裸露地面要采取洒水、覆盖措施,以减少无组织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饮食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相关要求。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和化粪池的密封和地下停车场的通风管理,确保垃圾恶臭、汽车尾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3、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夜间施工须经海阳市环保部门批准;营运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减速、限制鸣笛等措施,住宅生活区噪声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公用设备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4、施工期固废要按照市政要求合理堆放、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杜绝发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物业垃圾、化粪池污泥等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5、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5.24t/a、氨氮0.524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6、加强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管理、落实事故风险应急对策及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7、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使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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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追踪获得项目最新线索
- 采购需求获得项目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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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力合作寻找已经参与项目的单位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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