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改扩建项目
地址:水城县发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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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改扩建项目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镇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水城县发耳镇营昌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在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原有灰场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原有灰场设计为七级子坝,最终标高为1126m,库容1800万m3,目前堆灰标高约1124m——1125m,已接近限制堆灰标高(1126m),库容剩余约60万m3。改扩建工程在原有七级子坝基础上建设八级——十一级子坝;在原有一级拦洪子坝基础上建设二级——五级拦洪子坝。拟新增占地面积489.86亩,扩建后灰场总占地面积1689.86亩,新增库容约2000万m3,新增高度39m,设计服务年限为10年(按实际煤种计算可存放5.7年),堆灰至最终标高1165米。项目主要堆存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的灰渣和脱硫石膏(分区堆放),根据检测报告结论,该废渣属于Ⅱ类一般工业工体废物,灰场需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防渗系统、排水系统、截洪工程、地下水监控系统和临时运灰道路等。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923.48万元。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并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重点对灰场防渗系统各项措施和要求进行跟踪核查。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设置围挡、喷洒防尘、地面硬化、覆盖运输等措施,避免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场地先行修建边沟及足够容积的沉淀池,混凝土养护用水、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理站化粪池处理后用吸粪车清运至公司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管理站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1)水环境:根据《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要求,新增占地库底采用单层防渗衬层结构处理,从上至下依次为防渗层(含土工防渗膜和保护材料)、基础层、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设置不少于6眼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开展跟踪监测。若发现超标情况,应立即组织进行排查、修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环境影响。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须经审查后报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管理、维护。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灰渣渗滤液、灰坝截排水、道路冲洗水等,需单独建设污水处理站(规模:80m3)、截排污管道和蓄水池等设施,将废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应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灰场抑尘及绿化。本工程营运期依托使用一期灰场管理站,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管理站生活污水需新建排污管道引入灰渣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2)大气环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明确灰渣在运输、堆放等工作环节的责任部门及职责。灰渣在厂内调湿后采用密闭式自卸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合理控制车速,并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调湿灰运到灰场后及时进行碾压;灰场四周或两侧布置洒水干管,管理站配备洒水车及喷淋设备,在卸灰和日常管理中适时加强喷洒。永久性护面采用下铺土工布表面用干砌石或混凝土砌块,灰体稳定后再用水泥砂浆勾缝的方式处理。确保贮灰场粉尘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设施,今后也禁止规划新增此类环境敏感设施。(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运输,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管理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送至发耳发电公司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堆入灰场或随意倾倒。灰渣和脱硫石膏按要求分区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灰渣和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废渣堆存量。(5)封场及生态修复要求:项目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贮存处置任务时,应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要求予以封场。封场前应编制封场方案,并报请我局备案;封场后仍继续加强环境维护管理,直至灰场稳定。灰场顶部和各级平台应建立完整的封场覆盖系统,从下至上应为防渗层、排水层、植被层;灰场封场后应按要求对地下水、地表水、渗滤液、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设置标志物,注明封场时间及使用该土地时的注意事项。完成封场工程后,应报请我局进行封场环境保护验收。在封场工程完毕及场地稳定性满足要求后,及时按要求进行生态修复,在生态修复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和破坏。(6)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灰场溃坝、防渗系统破损渗漏、排洪系统故障等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透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DB 52/T 912—2014)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保证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报告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收回98份;发放团体调查表10份,收回9份,均未收到反对意见。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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