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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日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地址: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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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鹰潭日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产业园 建设单位 鹰潭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产业园,东经116°5326.55″,北纬28°1153.74″。以PP打包带等PP塑料为原料,经破碎、塑铁分离、造粒、冷却、切粒、包装生产环保塑料颗粒,达到年产3万吨环保塑料颗粒规模。厂区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375.7m2,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4%。本项目拟聘员工4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引入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至白塔河。废水达标排放对白塔河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建成后的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塑料在造粒过程中产生的VOCs、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塑料在造粒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低温等离子+UV光解技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限值。确保周围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类比分析可知,采用合适的处理措施后,对外环境的浓度增值有限,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铁、喷淋塔污泥、造粒渣和生活垃圾。废铁、造粒渣外售给其他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喷淋塔污泥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内容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采取节约用水措施,以减少废水的产排量;对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道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一旦发现排水管道破损、渗漏、污水漫流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固废暂存处地面进行水泥固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 7、总量控制。项目正常生产和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满足环保部门对该项目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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