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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城至永善青胜港区公路改建工程黄龙溪至象鼻子段工程
地址:起点位于绥江县G213国道黄龙溪大桥处,止点象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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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绥江县城至永善青胜港区公路改建工程黄龙溪至象鼻子段工程起点位于绥江县G213国道黄龙溪大桥处,止点象鼻子绥江县交通运输局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km/h,全长19.556km,路基宽7.5m;全线共设置中小桥5座,涵洞68道。总投资21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5万元。施工期:(1)水环境: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餐饮废水先经过经隔油池预处理,再同其它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混凝土拌和,不外排。②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施工机械维护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④项目施工无水下桥墩。桥墩施工中仅有少量钻孔泥浆和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桥墩钻孔所清出的泥浆收集于岸上集中处理。(2)大气环境:施工场地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沥青统一外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运输及拌和扬尘、施工人员就餐产生的油烟废气、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拟采取措施:①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②运输沥青必须采用灌装沥青装运车辆装运。③沥青在摊铺过程中应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严格施工。(3)声环境: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及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拟采取的措施:①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若要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并提前3天进行公告。②建筑路段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敏感路段应加快施工进度,减短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时限,最大程度减轻环境噪声对周围关心点的影响。③施工单位应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对于噪声较大设备应尽量不同时开启。同时在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种机械。④项目环境敏感点路段应设置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我管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组织好区内交通,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主要是施工土石方、沉淀池污泥及生活垃圾。拟采取措施::①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分别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内,剥离的表土统一堆放在临时表土堆场内,全部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和复耕覆土,无剩余表土。②施工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堆放。③废机油经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专用收集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④废沥青经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后,交由沥青购买单位进行妥善处置。⑤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公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公路占地改变了原土地利用格局,同时也改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及功能,对植物植被、动物及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拟采取的措施:①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②严格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禁止超计划占地,对道路红线外的土地、植被应严格保护,严禁乱砍乱伐。③运输、取土、弃渣过程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尽量避开原有植被。④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区乱砍乱伐。⑤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⑥对直接影响区范围的保护植物必须采取移栽措施,对不能移栽的大树,必须采取引种栽培的补偿措施,对不受施工直接影响的保护植物,必须挂牌。⑦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⑧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高噪声作业。⑨施工期如遇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当地野保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⑩加强取土场、弃渣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运营期:(1)水环境:主要来自于路面及桥面径流污水。拟采取措施:通过设置路基边沟和排水沟、截水沟、桥涵构造物等形成独立、完备、畅通的道路排水系统外排。(2)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拟采取措施:①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区域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②保持路面清洁,加强道路绿化,种植吸尘性强的植物;③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减少道路扬尘。(3)噪声:该公路改扩建后,2023年昼间噪声在12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60 dB限值要求,夜间在20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0 dB限值要求;2028年昼间噪声在13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60 dB限值要求,夜间在25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0 dB限值要求;2033年昼间噪声在15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60 dB限值要求,夜间在27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0dB限值要求。该公路改扩建后,在2023年、2028年及2033年各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60 dB限值要求,超标值为0.07~2.01 dB)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0 dB限值要求夜间均超标,超标值在3.65~55.58dB之间。拟采取措施:①在项目环境敏感点公路两侧设置声屏障,以减小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②加强道路检查,及时维修损坏的道路,减少车辆颠簸和低速产生的噪声。③在经过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路段应设置注意行人的警示标志和禁止鸣号的禁令标志,以保证交通安全并降低交通噪声。④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超速行驶。⑤在公路设计满足道路交通性能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计种植适合本地气候的草坪、灌木和树木,在道路两侧可种植树木和花草,既能降噪、减噪,又取得美化环境的效果。(4)固废: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道路养护中心,因此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清扫产生的垃圾,项目营运期道路清洁工作由当地公路养护中心负责,道路清扫产生的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拉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处理点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①加强营运期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②投入一定经费对工程涉及的地段进行人工植树造林。③对路基及临路林缘地段进行不定期检查,清理杂草,避免因人为活动干扰而造成生物入侵。④加强沿线绿化,恢复自然景观,以便于动物适应新的生态环境。⑤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便于生物迁移。⑥对弃土场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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