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地址: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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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属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1.28公顷,总建筑面积5014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东入口、西入口和临时接驳道路,东、西入口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管理中心以及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临时接驳道路全长约7.7千米,宽6米,路面为砂石路面,人行道宽2米,采用塑木铺装。配套工程包括景观工程(景观挡土墙、景观廊架以及景观置石),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7.68平方米),管网工程(铺设供水管8.3千米,排水管6.1千米),驿站(三星级厕所)等。环保工程包括餐厅油烟废气治理设施,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5420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2.5万元,占总投资的0.67%。该项目符合《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甘肃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及《酒泉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25)》、《“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2014-2025)》的要求。2017年7月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东西次入口基础设施及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批复》(甘建规﹝2017﹞312号),同意项目的选址方案。主要生态影响:占用土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态保护措施:将东入口选址调整到风景区边界以北,保护核心景区的完整性;接驳道路尽量利用沿线的现有道路,减少风景区占内地面积;合理设计建筑物面积、高度以及建筑色彩(以灰色、土黄色为主),保持景区景观相融性和协调性;施工前,将西入口处梭梭进行移栽,并挂牌保护。临时接驳道路征地范围内的树木首先选择避绕,避绕不开时进行移栽,尽可能减少对树木的破坏。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挡墙,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堆料场、堆土场及施工营地,均应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对植被覆盖率较高的表土进行剥离,临时堆存,后期用于绿化,表土堆存时用篷布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进行作业,造成扬尘大范围扩散及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恢复。同时,加强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采取上述措施,减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扬尘以及运营期产生的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硬化施工道路,选择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挖掘土方作业和装卸物料;运营期加强绿化,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无外排生产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景区现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域设置的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敦煌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序,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间应设置禁鸣标志,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减少噪声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往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填埋处置。景区内应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箱,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景区安排专人清扫,并经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敦煌市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处理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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