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倒车雷达注塑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地址:厦门同安区西柯镇西柯村西福路188号2号厂房1-4楼
核实中
销邦互助
此项目已有10名“销客”正在跟进此项目;您可以提交互助需求获得与“销客”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提交互助需求>>
项目描述:
倒车雷达注塑配件生产加工项目厦门同安区西柯镇西柯村西福路188号2号厂房1-4楼厦门丰鑫达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厂房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村西福路188号2号厂房1-4楼,年生产加工倒车雷达注塑配件400t,总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租赁厂房面积为2984.58m2。一、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一)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至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用。将来污水可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污水可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三级排放标准。(二)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2011年),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表9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三)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本项目所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四)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等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五)该项目国家重点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工业源)新增的排放总量核定为零。二、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申报内容进行生产加工,不得使用再生塑料为原料。落实破碎工序的密闭措施,有效减少生产性粉尘无组织排放。落实熔融、注塑等工序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口高度和排放筒设置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具备采样监测条件。(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废水纳入厂区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至符合相关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远期,待该片区可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可接入市政污水污水管网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合理布设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分类暂存场所,做好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场所防渗、防漏、防淋等污染防范措施。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销邦互助内容
* 销售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 进展追踪获得项目最新线索
- 采购需求获得项目采购要求
- 找对口人协助查找项目负责人
- 借力合作寻找已经参与项目的单位借力
联系人纠错
[填写正确的联系人信息,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
进展纠错
[填写正确的项目进展,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