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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贵州省黎平县贵州岳阳路桥黎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678”高速公路网调整中新增的路网项目,是我省东南部地区通往长株潭城市群的又一条省际通道,是全省“十三五”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对加快黎平旅游资源开发,促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意义重大。2017年4月已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省黎平至靖州(黔湘界)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7]41号)。项目实际建设主线长16.096497km(起点桩号K3+635.498,断链K5+848.045=K2+352.338,断链K15+786.912=K15+800,终点桩号K16+249.376),设计速度80km/h,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24.5m;全线设隧道3042.114m/4座,主线设桥梁2759.6m/8座,互通匝道桥1120.7m/5座,设置涵洞32道;设置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高屯互通立交潭溪连接线8.296553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全线设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设分离式交叉3处,通道24处,天桥2座。与原环评阶段相比,发生变更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路线方案与环评阶段相比,属重大变更的主要为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54.84%以上;K15+280处增加1处主线收费站;原环评K7+000下阳团停车区变更为实际的K3+200高屯服务区;增加高屯互通立交至潭溪连接线8.296553km;原环评沿线共涉及声、气环境敏感点4个(均为居民点);项目实际沿线共涉及声、气环境敏感点12个(学校2个,居民点10个)。其中,项目变更前后相同的敏感点有3个(均为居民点),新增的敏感点有9个(学校2个,居民点7个),避开的敏感点有1个(为居民点),新增声敏感点数达到原环评敏感点数量的225%;施工图阶段路线较原环评路线跨越贵州黎平八舟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位置向南侧偏移了约130m,跨越长度减少了90m。1原环评中设置施工营地5处,弃渣场4个,修建临时便道6km,料场3个(利用沿线既有料场);项目实际设置施工营地15处,弃土场10处,施工便道8处,沥青拌合站1处,料场1处。本项目总投资224554.6957万元,环保投资822.8万元(不含水保投资费用),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7%。(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核定征占土地范围,严禁超挖,对前阶段施工造成超挖的地方进行覆土绿化;主体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公路两侧边坡绿化带的建设,尽快完成对破坏植被的补偿,加强树种的管理,保证存活率,减小生态及景观影响。项目沿线施工中的表土集中清运至弃土场堆存,并在施工结束后绿化恢复植被。在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免雨季大开大挖,在跨河桥梁段施工中,应做好河流围挡措施,防止土方进入河流;表土堆放期间应分层堆放,同时做好拦挡、排水和覆盖设施。贵州黎平八州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路段施工严格控制在该路段征地红线范围内,严禁超挖,禁止在贵州黎平八州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新增临时设施用地,弃渣场等临时项目。对前一阶段施工设置的施工便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覆土绿化,恢复痕迹。对桥梁桩基钻孔泥浆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孔渣及时清运至弃土场。对施工场地裸露地面洒水及盖土网覆盖,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并采取篷布覆盖,减小扬尘产生,及时进行桥梁桩基周围绿化的建设,绿化植被建议采用与周边环境一致的本土植被,从而降低公路施工对贵州黎平八州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生态的影响。项目用地不涉及黎平侗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黎平国家森林公园及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五龙山自然保护小区范围,但是位于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项目施工活动禁止进入以上生态红线敏感区,禁止在敏感区设置弃土场、临时便道、营地及砍伐与捕猎等。及时进行公路两侧边坡绿化带的建设,绿化植被建议采用与周边环境一致的本土植被,严禁引入生态入侵型植被物种,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减小营运初期水土流失影响及公路廊道沿线景观视觉影响;对评价区的成片灌丛区域加以保护,通过保护其栖息地,间接保护野生动物,公路行车人员如遇有野生动物穿行公路,应紧急避让,让其安全通过。(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第一、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委托环卫部门用吸污车定期清运处理;其余营地将人员粪便与其他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化粪池收集粪便交由附近农民作农肥,修建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其他生活污水(洗漱、餐饮废水),尾水用于场地洒水;租用村居民房屋营地污水处理沿用现有环保措施,严禁污水直排现象。生产废水设置三级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加强管理,及时对三级沉淀池进行清理,尾水用于场地洒水。要避免雨季施工,并对施工开挖路面及时碾压夯实,对坡面及时进行喷播植草,减小场地面源流失影响。江草坝隧道出口段掘进中有涌水现象,项目涌水为直接排入洞口苗田季节性溪沟,本次评价要求在江草坝隧道出口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涌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营运期八舟河大桥路段两侧各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长360m,总长720m,将桥面径流引离河道进入湿地作为湿地补给水;在K5+140左侧地势低处设应急事故池,当发生交通事故,将渗漏物料引入事故池。姜家屯大桥路段两侧各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长247m,总长494m,将桥面径流引离河道进入路基排水边沟;宋家屯大桥路段左侧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长570m,右侧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长576m,总长1146m,将桥面径流引离河道进入路基排水边沟;宁溪大桥路段两侧各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长250m,总长500m,将桥面径流引离河道进入路基排水边沟。高屯服务区西北侧745m处有一条古顿村季节性溪沟,高屯服务区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后经自建管网排入溪沟;高屯互通收费站处有一条下阳团季节性溪沟,收费站污水采用高效污水土地浸润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后排入溪沟;主线收费站处有潭溪河,收费站污水仍采用原环评批复的高效污水土地浸润处理系统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后排入潭溪河。(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四)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有洒水车,用于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洒水抑尘;料场各破碎工序均处于封闭状态,并安装了二级除尘装置,拌合站均已设置二级除尘装置;敏感点路段采取围挡施工。施工营地食堂应设置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加强沿线植被维护管理,保证存活;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另外,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和燃料的改进,也将会有助于降低公路汽车尾气的影响。本项目设置的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的食堂须设置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的排放要求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五)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土石方及剥离表土,本项目现状施工中的土石方进行了综合利用,剩余土石方均运往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堆放,未乱堆乱放。本项目现状施工中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项目高屯服务区与收费站场平区域,拟用于项目后期生态恢复(弃土场绿化覆土及路基边坡坡面植草防护、生态恢复等),未乱堆乱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及垃圾临时收集池(防雨防渗)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焚烧及乱堆乱弃。建筑废料主要为钢筋加工边角料、项目力学实验废弃混凝土及不合格砂石料等,钢筋加工边角料登记在册,然后集中外售,项目力学实验废弃混凝土及不合格砂石料等用于路基填方,现状施工中建筑废料未见乱堆乱弃现象,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服务区与收费站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黎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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