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年产10500吨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地址:高港区永安洲镇民和路南侧、创园路西侧永成标准厂房1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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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年产10500吨新型复合材料项目建设地点高港区永安洲镇民和路南侧、创园路西侧永成标准厂房1号厂房建设单位泰州高意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机构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建设项目概况目前我国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复合材料行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技术能力相当薄弱。随着市场认知的普及深入,下游行业技术标准升级,对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复合材料产品在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和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现有企业难以满足。常州百思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复合材料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实现在研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产业化,该公司在泰州市高港区注册成立了泰州高意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并拟投资10058万元在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民和路南侧、创园路西侧永成标准厂房租用1号厂房一层约5300平方米新建年产10500吨新型复合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00吨通讯用新型复合材料、900吨风电用新型复合材料、900吨电力及绿色节能建筑用新型复合材料、6000吨片状模塑料、1500吨环氧模塑料的生产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配制、浸胶、固化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清洗过程产生的乙醇。项目粉状物料投料在密闭投料房内进行,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颗粒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经25米高1#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在搅拌、浸胶、固化等工序有非甲烷总烃产生,设备清洗过程有乙醇产生。项目搅拌工序为密闭收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浸胶和固化等工序所在拉挤设备和SMC设备段设置密闭收集房,浸胶和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进“光触媒+活性炭”二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和乙醇排放浓度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25米高2#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收集效率,本项目生产车间有无组织的粉尘、乙醇和非甲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小,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应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产生的1080t/a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拉挤设备、SMC机组、切毡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设施,源强在80-90dB(A)左右。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树脂、废光触媒灯管和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树脂、废光触媒灯管和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在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合理处理、处置方法的情况下,项目固废零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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