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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浏阳市大围山镇三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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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湖南恒春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浏阳市大围山镇三元桥建设单位湖南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湖南恒春木业有限公司在浏阳市大围山镇三元桥建有生产厂房,于2006年建成投产,原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进行木板材加工。企业于2015年将浏阳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恒春木业有限公司,湖南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现厂区占地面积共50亩,投资300万元对厂区进行改扩建,改为生产生态免漆板,另新增一台4t/h导热油炉,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改扩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生产免漆板60万张。现项目处于设备调试阶段,预计于2018年10月正式投产。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营运期:(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和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林木浇灌,员工洗手产生的少量含油墨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厂区收集后外运至污水厂处理。(2)废气:项目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放能达到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区设单独隔间,隔间整体抽风,污染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VOCs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符合湖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1355-20117)中表1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5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的要求,项目经收集处理后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导热油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5米高烟囱排放,蒸汽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0m高烟囱排放,外排烟气各污染物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中规定的标准要求。(3)噪声: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车间机加工设备运行噪音,产生噪声值约为75~8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隔吸声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项目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断木、开片、修边、梳齿、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木屑、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收集粉尘、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炉灰、导热油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废包装材料,企业将边角料及木屑、废气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废包装袋和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外售给其他单位,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炉灰定期由附近居民运走做农肥。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废活性炭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建设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进行临时储存。项目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废机油贮存在危废专用桶内,放置于危废暂存区(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更换的废导热油炉由导热油厂家派人进行更换,一年更换一次,不再厂区内存储,更换的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带走。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废含油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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